<! btyetop >
sty1nove.k"
dataads297"
dataadforat="auto"
datafuidthresponsive="true"><ins>
餘善謀在那個週末搬進她家。
她沒有騙他,那確實是很典型的都會女子居所,一間主臥、一間書房、客廳、以及開放式的廚房,整體面積約莫二十坪,小而精緻。
倒不是趙恭絕待她,而是——
“我不喜歡打掃。”房子大了,不好整理,一個人而已,夠住就好。
想也知道,嬌養著的千金小姐,嬌貴端莊,要會彎下腰做家事,他才嚇得跌破眼鏡。
對此,他聰明地不作評論。“幸好我家務及收納應該還不錯。”
“不用,我有請鐘點工定期打掃,你只要生活習慣好一點,還有,別影響到我,這樣就可以了。”她對他,只有這個要求。
餘善謀不置可否地點了下頭,算是初步達成共識。
那間書房,成了他的臨時臥室。
他只帶了一個行李箱就搬進來,簡單地放置幾套平日可替換的衣物,連牙刷、毛巾都自己準備好,除了那張單人床,她什麼也沒為他添置。
一來是他沒有開口索求,二來也是不在心上的人,自是不會有太多的思慮盤算。
餘善謀嚴格上來說,算是不錯的好室友,除了早上會一起吃早餐有時她做,有時是他)以外,其餘生活自理。
他東西用完會歸位、臭襪子不會亂丟、晚餐不開夥,自己在外面解決、家務會幫忙做、晚歸會放輕音量、假日大多時候會自行消失,還她自在的私人空間……
她原本擔心生活會被他影響,但目前看來,情況顯然比她預期的要好很多,她幾乎不需要為他做任何的改變。
他們,就像兩個共同租屋的室友,各自為政,互不侵擾。
為此,她稍稍安心了些。
就在他搬來同住的第一個月底的週末,她出門採購日常用品,遇到了他。
餘善謀沒有看見她,他已經買完東西,在美食街等候用餐,身邊有伴——約莫六、七歲的孩子,以及一名行動不便的女子。
隔了點距離,隱約聽見等候取餐的孩子,揚聲問了句:“把拔我們幾號?”
毫無疑問,這是一幕假日例行活動、一家合歡的場景,這樣的畫面不稀奇,賣場裡任何一個角落都是。
她這才要命地想起,她一直忘了向他確認目前的感情狀態,理所當然認定,他從一開始就不曾掩飾對她的好感與追求意圖,應當是單身。
可是這兩件事,本來就沒有絕對的關聯性,家裡的那些男人,教會她獵豔是男人終其一生不變的活動,吃著碗裡看著鍋裡是多數男人天生的劣性,而且愈是有錢、有能力的男人就愈是力踐這一點。
光她父親就納了四房,外面沾惹過的更是不計其數;她的大哥有樣學樣,現在外頭那個有了身孕,正與大嫂鬧得不可開交。
而餘善謀剛好也是。
那些女人是怎麼想的,她不知道,也不想研究,只萬分確定,自己絕對不要成為其中一個。從小看著母親委曲求全、恪遵本分、小心翼翼過日子,不敢分毫逾越;身為正室大房的大媽也沒有比較好過,華貴雍容底下,是無盡的苦悶閨怨。
如果可以,又有哪個女人,願意與人分享丈夫?真正混蛋的是男人,付出代價的卻是女人的淚水與青春。
這是她最痛恨的點。
無法忠於伴侶的男人,很髒,她瞧不起,也無法忍受。
晚上八點剛過,餘善謀用過晚餐後回來,順路把幹洗店的衣服拿回來。進門時,她正坐在客廳翻雜志,一見他,將書往旁邊一擺。
“我們談談。”
這架式——莫非是在等他?
餘善謀有些受寵若驚,乖乖聽從女王召喚。
才剛坐下,她劈頭便說:“你搬出去吧。”
不是吧?他搬來都還沒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