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沅庭沅欣想到北京這事一直沒被定下,這次她?倆下狠招,直接叫上了另外兩個妹妹一起,決定半強迫沅嘉應下這一茬。
“她們是吃定我會答應是嗎?”沅嘉覺得非常無法理解。
沅嘉想了想,“媽,要不你和我爸帶我爺爺奶奶來北京一趟吧?”
“你爺爺奶奶?這麼多人去的話,費用肯定很多!”
沅媽並不是不捨得花錢,而是若是隻有一個孩子,她說什麼都會願意的,可現如今呢,四個孩子只有兩個肯花錢,其他的吃定了他們孝順,老人家還好面子,非把兩家孝順安插在四家,十幾年了,不是誰都會無限制的容忍的,輪誰都會生氣的!
至於那些總是說風涼話,勸他們應該大度,不要計較的,沅媽現在已經不怎麼來往了。勸別人的話誰不會說,能做到的又有幾個?
沅媽承認自己不是完人,既然不是完人,憑什麼要求她大度?尤其是在經歷了之前過年的事之後!
從不登她家門的兄弟姐妹竟然開始時常去她家拜訪,這事真是印證了一句話,富在深山有遠親,窮在鬧市無人知。
沅嘉想了想,“媽,要不這次你們來的費用,我出吧?”算上飛機票,住宿可以向老王尋求幫助,那這樣的話,四個人一萬塊應該是差不多了吧?反正也不需要很久,來個三四就成。
“你這傻孩子說什麼呢?你爸媽還在呢,就算你爸媽沒了,也輪不到你!”還有三個孩子呢!
“我是想說,如果讓爺爺奶奶來北京了,是不是能好一點?這樣其他人要是想來,我就直接拒絕嘛!”能有個理由。
沅媽露出無奈的表情,“你這不是因小失大嗎?你也不想想她們幾個去北京能怎麼著,你能花幾個錢,你爺爺奶奶那就不同了!”
沅嘉眯著眼,“媽,你覺得我叔叔嬸嬸們真的會全讓我花錢嗎?我爺爺奶奶呢?”
沅媽笑了,“你覺得呢?”
罷了,人家爺爺奶奶都是捨不得孫輩花錢,她家爺爺奶奶沒讓孫輩給錢就不錯了!絲毫不在乎孫輩是否困難,你說你也沒有撫養過,怎麼要錢的時候就那麼理直氣壯呢?沅媽至今都想不明白。
沅嘉笑了笑,她也是很無奈啊,怎麼會有這麼貪財的親戚。
《婚姻法》第28條可是規定了,“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才應當是指父母所有的子女都符合上述情形,只要子女中還有人具備贍養能力,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就無須承擔贍養義務。關於這條法規還是之前沅嘉特意去查過的。
畢竟先小人總比後小人好,自己查好了,該孝敬的她一定會孝敬,但是該小心的她也一定會小心,查好未必會用,起碼能以備不時之需嘛,畢竟人家叔嬸還想讓侄女養著自家閨女呢,她不防範著點能行嗎?指不定哪天又能整出什麼么蛾子來!
“媽,這樣吧,你還是問問爺爺奶奶,看看他們想不想來北京旅遊,反正我在北京生活這麼久,要是不帶他們來玩一次也不大好。”沅嘉主要是不想讓沅爸難做,畢竟那還是爸爸的親人。
沅媽嘆了口氣,“罷了罷了,知道了,錢我出。”
“媽……”
“那是我公婆,哪能讓你一個孩子花錢啊!你賺多少都是你的,爸媽還不至於小氣的連你爺爺奶奶出去玩的錢都不捨得。”沅媽只是刀子嘴豆腐心,許多事都是如此,嘴上說不行,可最後出錢出力的都是她。
沅嘉很心疼媽媽,畢竟她是親眼見過的,媽媽真的是個好媳婦,什麼事都為爺爺奶奶考慮的很周全,只是奈何……算了,這都是大人的事,她也不能說什麼,反正她只要對爸媽好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