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林召航那時候年紀不大,可她也隱隱約約感受到了自己和別人拿筷子的手不一樣是不對的。她就學著用右手拿筷子吃飯。
姑姑和大伯有時候見到她換了右手也會問上一句,“召航現在換過來了呀。”
不過不像寫字那樣,如果是在自己家裡她還是用左手吃飯,在外面用右手吃飯。
後來到了高中,別人見她左右手都會用,都誇她那麼厲害。她就笑笑,“以前練過。”
隨著時間,隨著她慢慢長大。她再也不會熟練的用左手寫字。她才明白了另外一種獲得也是失去。她失去一種守衛自己本來的權利。
當她看到左撇子並不是原罪的時候她欣慰的看著自己左手上的紋理,那麼陌生卻又熟悉。上面沒有什麼繭子,只有這些她曾經想逃避的記憶。
人有一種本能就是遠離內心深處的尷尬痛苦。但是時不時這些片段都會襲擊而來。
即使是已經長大漸漸看開,可是曾經經歷這些場景依舊曆歷在目。
人可以原諒,可以健忘?,卻無法欺騙自己。若是自己都成功騙了自己,那就是一名合格的騙子。她聽過有人說“騙子首先得騙過自己。”
她騙不了自己,那些過去其實她都沒忘記,只是暫時封存,一旦重啟就會遍體鱗傷,無處躲藏。
林召航將鎖起來的櫃子開啟,拿出裡面的日記。扉頁是自己畫的臺階上面放著幾盆花。塗的顏色是林召航用粉筆塗的。
翻開一頁,在上面寫了一個單詞“eft”。往下面寫了一段話我沒有讓你忘記,但你至少不應該因此痛苦壓抑。
最後的句號下筆很重,在本子上留下了深印記。
她其實也思考過,為什麼這一件看起來並不是那麼嚴重的事情給自己那麼深的記憶,後來才漸漸明白,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祈求的是贊同而不是排斥。從前的她沒有被排斥,但是用左手這件事情卻被周圍的人排斥。這種格格不入的感覺讓她從小就感受到,並且難以忘記。
又隨手翻了翻過去幾年在這個本子上寫的日記,大多都是簡單的敘述,流水賬。偶爾幾個會寫自己的內心情感。
引起她注意的是一篇,高二時候看他打籃球的日記。
裡面沒寫別的什麼,就寫著那麼多人都和他一起在打籃球。可他就是那麼的顯眼,沒辦法忽略。不知道是不是一旦注意一個人,離深陷就不遠了。
回憶起那天場景還是頗為清晰,和東美一起去看秦嘉楊的告別球賽。卻目光一直追隨他。
他總是一股子野性,什麼都不管不顧似的。
卻也能隨時收斂起自己的鋒芒,不至於太突出。可在林召航看來他總是有一面是不羈的。
轉而仰頭靠著椅背放空思想。
想著人總是要向著美好生活的,不應該糾結於過去。可是人總是無法跨越過去給自己的一道坎,只能求得自我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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