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敲了敲錘子:“嫌疑人安靜,辯方律師,繼續!”
司米福看了史密斯一眼,低聲道:“也就是說,我的當事人,就算是兇手也是在車輛達到公司,到他的助手離開,這裡面最少還是要扣除三分鐘時間,請問證人,你在離開的時候,是、怎麼走的?”
助手想了想:“車輛是公司車子,是以,我是不能開著離開的,我走的時候,是步行離開的,因為我的車子在停車場!”
司米福已經是露出了勝利的笑容:“請問助手,若是一個正常人遇到了襲擊,發出的慘叫聲,你在上車之前,美能不能聽到?”
助手點頭:“公司的停車位是分為兩個的,正門口的是管理層的停車位,一想都是老闆史密斯先生等的停車位的,我們的停車位在公司樓的左側,只是隔了一個草坪而已,因此若是小林發出了慘叫,那麼我是能夠在開車離開之前,聽到的!”
司米福已經是笑了:“那麼請問,你從送了史密斯到了公司樓下,到你離開的時候,一共是多久的時間?”
助手開口道:“大概幾分鐘吧,這個時間我沒有注意,但是我的車子正在對面超市的監控下面,警察是能夠調查到我是什麼時候離開的!”
司米福看向了法官:“法官大人,我請求警方調查這個視屏,然後找出助手離開時候的時間!”
反方的律師到:“反對,這與本案無關!”、
司米福則是輕笑:“有關!因為只有弄清楚了助手離開的時間,才能找到小林真正遇害的時間的!”
法官點頭!
法官開口道:“反對無效,這是本案的關鍵證據之一!”
探員打了一個電話,然後不多時,其餘的警察就將影片找了出來。
當庭播放的影片顯示,助手開車離開的時間是五十四分!
司米福指著上面清晰的時間記錄,輕笑道:“若是小林真的是我的當事人所殺,那麼我的當事人必須是在六分鐘之內解決了小林,如此才能與警方的時間吻合!”
探員點頭,實際上到了此時,他也是已經相信不是史密斯殺的人了!
而陪審團的人們紛紛點頭,只有六分鐘的時間,想要殺死一個人實在是太難了!
最為關鍵的是,史密斯打給警察局的電話,是59分時候的,也就是說實際上他就算是加上隱匿作案工具的時間也是隻有五分鐘的!
這……
一個正常人,完全是沒有這樣的心理素質的!
司米福繼續道:“不知道上一次我申請的對於我的當事人的心理測試,的結果是什麼?”
法官拿出了一份檔案:“身體體能中等,心理素質高等,暴力傾向低等,智商高!”
司米福已經是笑了,他對著羅森娘道:“請問我的助手,你是我的妻子,有沒有什麼時候相國要殺死我呢?”
羅森娘道:“在你喝醉酒將家裡的地毯搞的一塌糊塗的時候!”
司米福不待反方的律師開口,當即道:“看到了嗎,我的妻子,在我喝醉的時候,都是有了暴力的秦香,可是為我們結婚十五年來,我的妻子從來沒有動過手,那麼敢問一聲法官大人,若是給我的妻子測試,他必然也是暴力傾向低等的,但是,相對於我來說,他能在五六分鐘之內殺死我嗎?”
司米福真色到:“請注意了是正面殺死我,不要忘了現場是有著搏鬥的痕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