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下的日子裡,羅森娘明顯是顯得心事重重。
那兩個人原主認識……
一個月之後,看著依舊排在首位的葉小鹿,鄭晨捂著口袋再次與羅森娘打了必輸的賭約。
而羅森娘則是運用自己記憶裡,原主在大學裡學到的知識,開始在電腦鼓搗著什麼。
這一天,公司裡捲入了一樁官司裡面,卻是有一個買了保險的,但是自己丟失了保險的原件,而公司裡不知道怎麼的就找不到他的記錄了,卻恰恰恰出了車禍。
本來指望著保險公司賠償一部分地,哪知道因為雙方都拿不出來保險,是以卻無法完成賠付。
於是,對方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雙方正在扯鋸戰之中。
羅森娘依稀的記得這個案子似乎是原主周邊的一個業務員做的,只是時間久了,他有點迷糊,忘記了是哪個人做的了。
他今天沒有事情做,想要打掃一下衛生,當他整理桌子的時候,竟然發現自己的桌子縫裡有一個檔案袋,羅森娘開啟一看,裡面竟然是這件案子的原始檔案!
所謂原始檔案,也就是簽訂的第一份保險合約,這個合約簽訂的n個月之後,保險就會正式生效,是以,只要是有了原始檔案,那麼就足以判定這一次他們的公司必須要支付賠償了!
羅森娘拿著檔案進了劉經理的辦公室,不多時整個公司的兩個經理,一個執行ceo就召開了會議,作為發現檔案的羅森娘,也被留了下來。
因為眾人發現最後的簽名竟然是葉小鹿,既然是羅森娘籤的名字,自然是需要他在場的!
眾人商議的焦點,並不是賠不賠付,而是一致決定直接不賠付了!他們所爭論的是,派誰出席即將舉行的法庭辯論。
最後執行ceo直接拍板,讓羅森娘去,因為既然是葉小鹿簽訂的保險,那麼對方自然是認識羅森孃的,那麼還不如讓羅森娘上去對峙,這樣才能為公司爭取最大的勝率。
要知道作偽證是要坐牢的,既然保險公司的員工都出面佐證了,那麼法官在判決的時候,一定會很大限度的採信保險公司說法的。
而羅森娘本待拒絕,執行ceo直接開口道:“只要是這件事完成了,公司新辦公室就是你的了!”
執行ceo的意思很簡單,只要是羅森娘這一次幫著公司打贏了官司,那麼新經理就是他的了!
要知道這個時候,就算是公司拿出了原始合同,賠付了那人的賠償,但是整個公司也會一落千丈,所有人都不會再才相信這間公司,到時候所有人都會失職的!
這時候只有硬撐著了!
法庭上,當羅森娘說下了沒有簽過這個合約之後,羅森娘明顯感覺到了那人個脖子上打著石膏的男子,眼神瞬間變得暗淡起來,甚至還有壓在眼底的灰敗。
對不起,我會補償你的!
羅森娘在心底唸叨著。
法官選擇了休庭,見到這一幕,羅森娘頓時知道,這件官司對方是輸了,他心情複雜的走出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