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吧。”
葉馨莎有些不想麻煩他,感覺這樣太矯情了。
“沒事,就這樣決定了。”
藍芒笑著說,雖然溫和,可是堅定。
葉馨莎也就不再說什麼,心想既然他願意接就接她吧,反正她確實需要。
菜這個時候上來了,幾人開始吃飯。
藍芒以前的生日宴會,葉馨莎是沒有參加過的,畢竟那時候兩人不熟悉,所以當得知藍芒要過生日後,她就在想給藍芒送一個什麼禮物好。
她並沒有給男生送過禮物,尤其還是生日禮物。
當然以前中學時的賀卡是不算的。
幾人道別後,她拉著林玉去逛街,問她:“你說我給藍芒送什麼禮物好呢?”
“鞋子?手錶?鋼筆?”
林玉舉了幾個例子,被葉馨莎全部否決,鞋子和手錶肯定不行,鋼筆倒是可以,但並沒有新意,現在的人一般都不用鋼筆了,隨便商場裡買一隻墨水水筆就能用了。
當然也有很多人用鋼筆,但她發現藍芒並不用鋼筆。這是她高中三年中知道的。
“送圍巾吧。”
林玉笑。
“我和他只是普通同學,送圍巾太奇怪了。”葉馨莎搖頭。
“那就送玩具之類的,或者電器,手工藝品等。我們可以去逛逛這些店。”
林玉又提議。
這個主意不錯,兩人就去看了幾個店,葉馨莎買了一些彩紙,之後又去商場買了個平板。
“你確定要送他這個?”
林玉奇怪的問,藍芒一看就是個不愛玩遊戲的人,葉馨莎送他一個平板,不是很奇怪嗎?而且林玉敢肯定,藍芒自己就有平板。
“我只是覺得與其送他什麼玩具、玩偶、水晶類的他可能永遠不會用得到的東西,平板也許他會用得上。”
她覺得自己買的不錯。
“你這樣說也沒有錯拉。”林玉感嘆。
但是一點也不浪漫哎。
轉眼就到第二天,下午,星星話劇社的人早早的到了表演現場,葉馨莎發現,來的人有很多,大教室被坐的滿滿的,粗略算下來,有一百多人。
將要表演的話劇名稱掛在了講臺上,上面是紅色的大字:靴子尋親記。
“靴子尋親記,什麼鬼?”
“哈哈哈,我覺得恐怕又是個腦殘劇。”
“不是腦殘劇好不好!我就很喜歡看這種風格的話劇,比那些一本正經,無聊的話劇好看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