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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1日下午17:00
趙啟邦經常去喝酒的那家飯店叫“永輝餐館”,四點半的時候肖名揚就站到馬路對面盯梢了,五點半左右,趙啟邦如約而至。
馬路對面剛好有一家露天大排檔,肖名揚帶了個帽子遮臉,然後找了個監視角度不錯的位置坐了下來,點了兩盤小菜一瓶啤酒,裝作普通食客,一邊漫不經心的吃飯,一邊觀察趙啟邦。
到了七點左右,“永輝餐館”老闆的兒子上完補習班回來了,這小孩看起來也就6、7歲的模樣,正是淘氣的時候,據肖名揚觀察,他幾乎每天都會纏著他媽給他買零食。
今天也是如此,他一放學回來,就纏著他媽要了一塊錢,錢到手後,立即屁顛屁顛的朝著馬路對面的小超市跑過來了。
小超市緊鄰大排檔,肖名揚見狀跟了過去,在超市裡邊那排擺滿了小零食的貨架後,她找到了這小孩。
因為只有一塊錢,所以小孩非常糾結自己應該買什麼,肖名揚甚至還在他眼中看出了惆悵之情,差點就笑出聲了。裝作選零食的樣子,她走到了小孩的身邊,當他在辣條和泡麵之間搖擺不定的時候,肖名揚低聲說:“小朋友,你幫我個忙,我給你五塊錢。”
小孩的眼睛馬上就亮了,但還是挺有防備心:“我媽媽說不能隨便要陌生人的東西。”
“怎麼能是隨便呢?你幫我的忙,我給你錢,這是你應得的報酬啊,而且我又沒讓你跟我回家,說明我不是壞人,我只不過是需要你的幫忙而已。”說著,肖名揚看了看他脖子上繫著的紅領巾,“你是少先隊員呀?少先隊員都應該助人為樂。”
一聽“少先隊員”四個字,小孩瞬間挺直了胸膛,還挺驕傲,仔細想了想這位阿姨的話,覺得沒錯,少先隊員就應該助人為樂,於是點了點頭:“好吧,我可以幫你什麼忙?”
肖名揚從兜裡拿出來了一個信封,信封正面,用黑色簽字筆寫著“永生”倆字:“有個男的,頭發是灰色的,天天晚上去你們家餐館喝酒,你有印象麼?”
小孩問道:“是那個戴著眼鏡的男的麼?”
肖名揚點頭:“對,就是他。”然後把信封給了小孩,“你悄悄地把這封信交給他,記得正面朝上。他要問你信是誰給的,你就說別讓他亂問,不然合作取消。”
小孩沒接,道:“我媽說他是神經病,不讓我跟他說話。”
“所以讓你悄悄給呀,別讓你媽發現就行。”說著,肖名揚從架子上拿了包衛龍,又從兜裡拿出來了五塊錢,“只要你幫我這個忙,我不光給你五塊錢,還請你吃辣條,這樣的話你媽今天給你的一塊錢你也省下來了,等於你一下子賺了六塊錢外加一包辣條。”
小孩心動了,擰著小眉毛糾結了兩秒鐘,最終還是接過了肖名揚的信封:“好吧。”
回到大排檔後,肖名揚發現自己的東西竟然已經被收走了,位置也被別人佔了,無奈又憋屈的嘆了口氣,她只好又去買了幾串烤羊肉串,裝作沒位置坐的食客的樣子站在路邊邊吃邊觀察對面餐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