啞巴吃黃連,忍著吧,忍到死他也沒轍。
可媒體接下來的報道,一下讓艾爾肯找到了報複的物件了!
當艾爾肯看到媒體報道自治州領導去看望親手擊斃匪徒的解放軍戰士時,氣的他掏出手上對著天花板一通亂射!
怒不可遏的艾爾肯,當場就跟一眾手下吩咐:
“麻痺的,怎麼又是他!就特麼這小子,害的老子損失兩億美元,還折了十一個兄弟,差點連咱們組織都被他搞崩潰了?對了,這混蛋一年多前不是被當場炸死了嗎?怎麼又特麼活了?還把胡桑給殺了?大爺的,這是要趕盡殺絕啊!有這麼欺負人的嗎?沒天理、沒王法了還!趕緊給我找人,整死他!只要整死這小子,多少錢我都掏!”
據說艾爾肯的心腹聽老大說的有問題,還小心翼翼提示艾爾肯:
“老……老大,咱們是犯罪集團,那有什麼天理跟王法啊?”
正在氣頭上的艾爾肯被手下這麼一提醒,差點沒把那手下給一槍崩了。看著作鳥獸散的一眾手下,艾爾肯一屁股坐在了沙發上,嚎啕大哭。
他是挺應該哭的,賠了夫人又折兵,最後連親弟弟都搭了進去。但此時,與他相比,我卻欲哭無淚了……
我特麼招誰惹誰了了?殺胡桑,任務在身不說,更大的原因是胡桑要殺我!你說這事兒能怨我嗎?
坑了艾爾肯價值2億美元的貨,又殺了他十一個手下的,那是李子烈他們幹的好不?跟我有屁關系?再說了,這事兒跟李子烈也沒啥關系,人家也是奉命行事!
退一萬步說,這叫官兵抓強盜,天經地義的事兒!我們都聽說過大家恨犯罪分子恨得壓根癢癢的,有幾個犯罪分子恨抓他的警察的?
就算是有,那也是這犯罪分子不江湖、不光棍,你既然吃這碗飯,就別恨人家抓你,這是基本道義。
這事兒最惡心的是,抓毒犯,那是政府行為,你艾爾肯想報複,你找政府去啊?找執行的小兵幹嘛?
這就好像兩家大人打架,一家大人個子小,另一家大人長得跟姚明似的,最後個子小的沒打過個子大的,心有不甘的他,就跑小學一年級去打人家孩子!這叫啥?這叫沒羞沒臊,這叫不要臉……
雖然我對此很氣憤,但我卻無可奈何,碰上不講道義的艾爾肯,我能怎麼辦?跑去跟他吵嗎?可拉倒吧,他非把我扔油鍋裡炸了不可。
這事兒,要怪就得怪那些無良媒體!這麼特殊的新聞,就不知道給你們口中戰鬥英雄們的臉上打上個馬賽克?這麼常識性的東西,還用別人交嗎?
打上個馬賽克,至於我們的容貌都被犯罪分子看到?至於王輝在吃過午飯出去散步的路上,被狙擊步槍一槍劃破了衣服?你們這些無良媒體,你們知道解放軍一套衣服要花國家多少錢嗎?一百多塊……
啊,不好意思,跑題了,衣服不是重點。
要說這事兒真是萬幸啊,我到現在都感謝那個槍法極爛的殺手,感謝他那斜視90度的眼睛,要不然小命早就沒了!
也不知道這活爹是怎麼想的,就這手藝還出來當殺手?還接暗花?接個屁吧!
不過這斜眼殺手也不是一無是處的,畢竟人家跑得快!上次在醫院,被那麼多武警特戰隊員包圍,他愣是能逃的無影無蹤,想不服都不行!
我覺得我應該為他日夜祈禱,求神拜佛的祈禱他別被抓住,更不要換別人來!其實他就挺好,至少讓我覺得很有安全感嘛。你們說對不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