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三天,溫裳都躲著盛琛,故意不和他出現在同一個片區域中。
盛琛說到做到,說過每天回家陪溫裳,真的身體力行踐行起來了,下班基本準點回家,遇到加班會稍晚一點。
可溫裳卻故意避著他,這幾天晚餐都是讓林嬸端到房間去的。
直到第四天,正好是週末,溫家來了電話,邀請盛琛和溫裳過去用晚餐。
上一世,由於溫裳對盛琛無厘頭的抗拒,溫家在撮合兩人這一方面大費苦心,故意搞各種聚會增加兩人見面的機會。現在回想,若不是上一世有顧晴的從中作梗,溫裳也不會疏遠盛琛至此。
就從前的晚餐家宴,溫裳都是全程黑著臉,走走過場,吃完飯就開溜,正眼都沒有瞧過盛琛。
溫裳越想覺得越懊惱,就她作天作地的模樣,盛琛到底是怎麼忍下來的?
他到底喜歡她什麼?
溫裳整個人躲在被窩裡,一想到那天他放肆又強勢的熱吻,小臉一片紅椒椒,嬌嬌地罵著,“盛琛,混蛋!”
翻來翻去好一會兒,眼看著時間快到了,溫裳慢悠悠地從被窩爬出來,從衣櫥中找出一件素色的連衣裙,簡單地化了一個素顏妝,及腰的長髮未束,髮尾被燙的微卷。
裝扮完成後,溫裳從往外走,路過盛琛的房間時,特意放輕了步伐,聽不到動靜,便加快了腳步。
溫裳走入大廳時,盛琛正坐在沙發上翻看專案計劃書,看得入神。
水晶吊燈綻放出柔色的燈光,暖暖地鋪在男人的身上,在他的肩上打下細碎的溫柔。
就著溫裳所站的地方,盛琛低著頭,露出完美的側顏,輪廓分明,面部線條流暢,簡直是帥到令人髮指。
溫裳的心漏了幾拍,很快又佯裝鎮定。
她還沒有往裡走的時候,盛琛的目光已經移過來,在看到她的一瞬間,眼底閃過一絲驚豔之色。
溫裳生得漂亮,十八歲的時候就以美貌著稱,一度被封為楓城第一名媛。只不過,路人都知道她美,卻鮮有人真的見過她的真容。
曾經還有不少人猜測,盛琛之所以選擇溫裳,就是看上了她的絕色容顏。
可盛琛卻不以為然。
他媳婦兒,可不僅僅只有美貌呢。
溫裳就一身素色的長裙,亭亭玉立地站在大廳的入口處,素雅的淡妝更添幾分嫵媚,說她是人間絕色,不過如是。
“去哪。”
溫裳想要轉身走時,卻被盛琛叫住了。
“還要躲多久?”盛琛朝她走過來,身上還是嚴謹考究的西裝,顯得整個人挺拔又帥氣。
“沒躲。”溫裳嫌棄地掃他一眼,快步地往外走,“我要去溫家,我先走了。”
以前,他們的相處模式都是各自出席,各自回家,老死不相往來。
盛琛握住了溫裳纖細的手臂,“順路,一起。”
溫裳垂眼,看了一下男人骨指分明的手,沒有再拒絕。
上了車,溫裳左顧右盼看著窗外的風景,小手抓著安全帶,似乎不打算搭理駕駛座上的盛琛,只是偶爾會不經意地悄悄一瞥,偷偷看他幾眼。
“想看就光明正大地看。”盛琛忽而開口打破了安靜的氣氛。
被抓包的溫裳斜眼,狠狠地瞪一眼盛琛,傲嬌地說,“誰想看你了,別自作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