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了電話之後,裴謙一邊翻看各部門的工作報告,一邊耐心等著。
……
一個多小時之後,周暮巖才打回電話。
“裴總,龍宇集團那邊的條件是:裴總你來設計一款遊戲,由我們天火工作室負責開發,然後交給龍宇集團運營,我們三家合作共贏,分成好商量。”
“其實龍宇集團剛開始是想要一款騰達遊戲代理,我當時就說肯定不行,這個要求太過分了。於是一番交涉之後,確定了這個條件。”
“我覺得這個條件還算是合理,裴總你覺得呢?”
裴謙微微點頭,看起來周暮巖的“溝通”還算是卓有成效。
這個條件,倒是不過分。
在周暮巖看來,要求代理騰達現有遊戲的話,基本上等於是強行分錢。
騰達的遊戲都是已經被市場驗證過的、成功的、賺錢的遊戲,龍宇集團去代理,可不就是躺著分錢嗎?
趙旭明就算是個高管,但違約金頂多也就幾百萬,一款遊戲帶來的收益可遠遠不止幾百萬。
所以周暮巖直接就打回去了,告訴龍宇集團在想屁吃,千萬不要在裴總面前玩火。
裴總要是生氣了,可不一定能幹出啥事來。
但現在的這個條件,其實還好。
開發成本是由天火工作室和龍宇集團共同承擔的,裴謙這邊只負責出一下設計就可以。
等遊戲做出來了之後,三家一起分錢。
準確地說,裴謙這算是“技術入股”,哪怕遊戲失敗了,虧了錢,他也不用承擔任何的損失,全都是天火工作室跟龍宇集團兜底。
雖說有失敗的風險,但在龍宇集團看來,這種風險顯然是幾乎不存在的。
誰不知道裴總是遊戲設計天才?做一款火一款?
就算不會賺大錢,也不會虧太多。
拿趙旭明換一款可能會賺錢的遊戲,肯定是不虧的。
裴謙陷入了沉默,顯然,大家對他的遊戲設計能力有一些誤解……
周暮巖和龍宇集團肯定都以為裴總的那些遊戲,全都是殫精竭慮、夙興夜寐、費了很大的力氣才設計出來的。
可實際上,裴謙真沒費什麼勁,設計也非常的隨意……
裴謙想了想,說道:“這個條件我倒是可以接受,但我有三點要求。”
“第一,我不保證遊戲成功與否。”
“第二,我要空降一個設計師到你們工作室去完成我的設計,你們要按他的要求來開發。”
“第三,先交人。”
裴謙的意思是,醜話說在前面,虧錢了可別找我。
而且裴謙給出的點子比較殘缺,要給交給周暮巖,周暮巖肯定是大跌眼鏡,根本不知道怎麼去開發。
所以裴謙想著,到時候正好給閔靜超安排個活。
艾瑞克跟趙旭明接替了他的工作之後,閔靜超就去天火工作室完成這款遊戲的設計,不管賺錢不賺錢吧,至少把遊戲給開發完成。
這樣的話,也就算是履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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