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不由得眼前一亮:“裴總您說,願聞其詳!”
裴謙喝了口茶水,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
“首先,我們要為所有的俱樂部和選手提供統一的制式合同,同時嚴禁出現任何陰陽合同的情況。”
“制式合同允許籤短約也允許籤長約,但只能約定合同時間、違約金、轉會費和薪酬等基本內容,不能附加一些亂七八糟的條款對隊員做出限制。”
“尤其是不能出現一些非常模糊的條款,比如‘隊員必須無條件配合俱樂部進行商業運作活動’等,這個必須明確禁止。”
“俱樂部要進行商業運作沒問題,但要在我們的監督之下,不能毫無節制,更不能壓榨選手。”
“其次,每一年的轉會期,俱樂部和自由人選手都可以自由接觸、做出承諾,但不能私下籤約。簽約前,要由我們來安排各個俱樂部以暗拍的方式對自由人身份的隊員進行統一競價。”
“暗拍時,各俱樂部先發出意向,寫清楚傾向的合約時間、違約金、薪酬、額外的特殊待遇,比如承諾隊員的出場時間等。”
“一旦暗拍時確認了意向,就讓隊員選擇到底要去哪一支隊伍,雙方意向一致則簽訂正式合同。而暗拍時的承諾,俱樂部必須遵守不得反悔,我們來負責監管。”
“最後,發生糾紛時,雙方必須接受我們的調解,由我們做中間人,讓選手和俱樂部各退一步,選擇三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在這些原則的基礎上,我們dge俱樂部只吸納自由人身份的選手,選手離開時如果還在合同期內,一律按照最低標準來支付轉會費或違約金。”
張元愣了一下:“裴總,這個是不是有點理想化了?可操作性不是很強吧?”
“如果俱樂部不接受我們的制式合同呢?或者私下裡籤陰陽合同呢?”
“如果俱樂部確認意向之後又反悔呢?”
“俱樂部跟選手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一旦出現糾紛,俱樂部完全可以繞過我們去跟選手打官司,這個我們管不了啊。”
裴謙微微一笑:“這很好辦。”
“我們在一開始就跟這些俱樂部白紙黑字地約定好,如果違規的話,輕則罰金,重則禁賽。”
“如果這些俱樂部不接受我們的監管,那就沒有gog聯賽的准入資格。想要退出也可以,我們會作為中間人把他們的gog分部買下來,再賣給其他有意向進入gog聯賽的俱樂部。”
也就是說,你不接受我們的統一管理也可以,那我就不帶你玩了。
你自己想玩其他電競專案就去吧,你的gog分部我也掏錢買下來賣給別人,不讓你受到實質上的損失,但你只要不同意監管,就別想進這個圈子。
至於裴謙為什麼要制定這樣的規則,主要是出於三方面的考慮。
首先,只有統一的制式合同,沒有陰陽合同和各種附加條款,就讓俱樂部玩一些騷操作。
很多俱樂部開出天價合同,其實並不是真正的天價,這裡面有很多的套路。
比如一個最常見的現象就是,俱樂部跟直播平臺合作各出一部分錢,但實際上對選手的直播有所要求,是透支了選手未來商業價值的。
選手錶面上賺了,但實際不一定賺。
但這樣一來,轉會費卻是實實在在地抬上去了,到時候dge俱樂部這邊每賣一個選手都比以前多拿一筆錢,這可太難受了。
所以,大家少一點套路,多一點真誠,轉會費抬到那麼高只是聽起來好聽,實際上沒意義。
再加上dge俱樂部只約定最低額度的轉會費,這就讓dge俱樂部從轉會費上賺的錢儘可能少。
其次,建立這樣一個監管機構,需要招聘大量的人員,日常運營開支是一筆費用;同時這些種類繁多的監管規定,一定會對一部分俱樂部產生勸退效果。
如果有俱樂部不接受、要退出,那也好辦,裴謙這邊出錢把他們的gog分部買下來,也不讓他們吃虧,你的投入我都給你補上。
但是你走了再想進來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買下這些俱樂部,這又能花一筆錢,裴謙求之不得。
最後,裴謙也確實有一些規範行業、保障選手權益的想法。
如果沒有更高層面的監管,那麼選手和俱樂部之間是永遠不可能建立平等關係的,因為話語權根本不在一個量級上。
就像普通的打工仔在面對公司的時候,很多時候也只能是用腳投票、選擇一個最不壞的公司,但實際上卻並不具備跟公司議價的能力。
只有極少數特別優秀、完全不可替代的人,才有議價能力。
在雙方實力不對等的時候,官方如果不作為、保持絕對中立,其實等於在拉偏架。
就像拳王和一個普通人打架,在雙方都沒有明確過錯的前提下,第三者絕對中立不去管,那就是在事實上讓普通人死。
所以,裴謙的這個監管機構,在客觀上會保障選手的權利,但也並沒有對俱樂部進行剝削,只不過是讓俱樂部不要貪得無厭、不要過度地壓榨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