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家總不能為了崔勇的代管權之爭,就剝奪崔氏再嫁的權利吧?
“刺史大人,兄長辭世,本是大悲;若是再限制寡嫂再嫁,崔雨有何面目立足於世?”崔雨問道。
“二弟,勇兒年不足五歲,距離加冠長達十五年。你懷疑我,我也無話可說!”崔氏說道:“把勇兒的產業交給你代管,你能保證經歷了漫長的十五年,勇兒加冠之後還能保質保量的拿回產業嗎?”
龐宏愣住了。這個問題非常的殘酷。崔氏的話引發了更大的問題——沒有自保能力的崔勇,怎麼樣才能活到接手產業的加冠年齡。
同時還存在著一個能力問題,崔家的產業眾多,崔勇如何掌握管理產業的能力?
崔氏是母親,對於崔勇有著特定的親情。
崔雨已經成家立業。子女成群的他,願意替侄兒崔勇打工嗎?
要知道崔雨和崔勇之間的親情紐帶,註定了很多事情都無法公事公辦。
龐宏也無法處理了,興漢國的法律無法更改,意味著崔勇的產業繼承需要有人代管。只是在代管人選上的分歧,暫時沒有辦法調和。
長安刑部的官員,也沒有辦法臨時修改法律,從而解決崔勇的繼承代管權問題。好在法律並沒有限制代管人選,倒是有了可供操作的餘地。
龐宏只好向劉正彙報。
“奉孝,你認為應該交給誰代管比較合適?”劉正問道。
“十五年時間,滄海桑田,變幻無常呀!”郭嘉回答說:“崔勇實在是太小了,交給崔氏,他帶子再嫁之後會麻煩不斷;交給崔雨,有沒有命活都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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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也覺得崔家產業代管案十分的棘手。從崔勇的人身安全方面考慮,交給崔氏是現如今最好的選擇;可是崔氏帶子再嫁,產業代管權的波動,很有可能影響崔勇的生命權。
十五年的時間實在是太長了,這其中存在著太多的變數。沒有自保能力的崔勇,如何應對層出不窮的天災人禍?
郭嘉倒是願意相信人性,然而拿崔勇的生命做賭注,這樣的試探真的很殘忍。
龐宏堅持覺得,讓崔氏用再嫁的權利,換取崔勇產業的代管權,是當前最快捷的辦法。
“龐刺史,你這樣是知法犯法!你雖然解決了崔勇的問題,但是卻侵犯了崔氏的正當權益!這是典型的救一人而害一人。我認為這個辦法不可取。”郭嘉說道。
“莊主,這崔家大案鬧到現在,總得有人做出犧牲。讓崔氏承諾不再另嫁他人,是唯一的解決辦法。咱們必須要當機立斷!”龐宏說道。
“龐刺史,男歡女愛是沒有道理可講的。要是事後崔氏反悔改嫁,你又該怎麼辦?”劉正問道。
崔氏的承諾與興漢國的法律起了衝突,維護哪個都是問題!
劉正把龐宏問住了。
崔氏完全可以在拿到代管權之後,推翻之前的承諾,另嫁他人。這樣的結果,即便是長安刑部,也沒有辦法進行追責。
真要到了重新核定代管權的那一步,就會破壞興漢國法律的公平公正。
推翻一樁代管權很容易,只不過長安刑部的威望,將會受到沉重的打擊。
更可怕的是崔勇的生命權沒有保障,同時也會引發信任危機。
法律的權威源於信任,一旦崔勇出了什麼人為的安全問題,就會讓百姓對代管權提出質疑。
當法律受到質疑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會本能的自我保護。
讓大多數人信任法律,需要歲月的沉澱。然而破壞百姓對法律的信任,只需要一次不公平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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