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按照劉正提供的地址,找到了劉民開設的律師事務所。上官清負責接待了她。
“梅花姑娘,你想好了嗎?”上官清問道。
劉民的律師事務所是摸著石子過河。一上場就要面對特別複雜的案件,上官清也不敢大意。
“有人讓我來這裡尋求幫助,我就來了。這有什麼可想的?”梅花不懂上官清的意思,理直氣壯的反問道。
“我的意思是你真的信任劉民律師嗎?願意無條件配合他為你父親進行辯護取證嗎?”上官清耐心的解釋了一番。
“當然願意!”梅花回答說。
上官清把梅花帶到後院,與劉民見了面,同時辦理了委託代理協議。
“梅花姑娘你先回府等候訊息,我需要取證並制定辯護策略!三天之後,將會前往鄴城刑部衙門參與首輪辯護!”劉民說道。
上官清把梅花送出了律師事務所。
“爺爺,寧晉縣令梅知節的事情太大了,只怕是不好弄呀!”劉民回到後院,對盯著樹葉發呆的劉正說道。
劉正轉過身,突然問道:“民兒呀,你覺得寧晉縣令梅知節違法了嗎?”
“從已有的證據來看,我認為梅縣令是一個實幹家,不違法!”劉民仔細的回想梅園的相關法令,似乎想要找到無罪辯護的依據。
“你可別忘了,寧晉縣令梅知節無視糧食安全新標準並走私劣質糧食。證據確鑿,當然是性質極其惡劣的違法行為。”劉正直接切中要害的說道。
“那是為了保障二十萬寧晉百姓的生活所需,情有可原!”劉民據理力爭。
“律師說話,需要的是證據,而不是情有可原式的混淆視聽!”劉正說道。他直接指出了劉民作為律師的短板——感情用事!
“爺爺,既然都已經認定梅縣令違法,那還有爭訟的必要嗎?”劉民有些垂頭喪氣的問道。
“當然有必要,你必須要找到爭訟焦點才行。只有找準切入點,才能事半功倍!”劉正說道。他提醒劉民,認定寧晉縣令梅知節違法是進行鄴城辯護的根本前提。切入點找不好,容易自亂陣腳。
法制建設經歷了三個階段:
畏法時代,世家恐懼律法,遇事喜歡私了。這個時期的人們畏法如虎,不敢信任法律。如關羽、典韋、徐庶等人替友復仇,然後亡命他鄉。
控法時代,世家利用法律條文內容。透過人為製造與之相符的證據構陷對手,從而達到清除異己的目的。如前不久發生的高平陵事件中曹爽謀反。偽造證據斬殺對手,是控法時代的標誌。
這一時期有一個鮮明的特點,就是先確定嫌疑人犯了什麼法,再找到相應的佐證。至於證據是否充分,那就不是刑部的責任了。證據只是為了證明嫌疑人有罪而存在,至於該證據是真是假,沒有人會在意。
八字衙門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先確定嫌疑人,然後證明其有罪。至於證據是否經得起推敲,其實並不重要。特別是世家之間的博弈,構陷對手是最常規的手段。用法律打擊對手,誰掌握執法權就擁有絕對的主動權。
世家在見識了法律的威力之後就會主動進入重法時代。人們都會選擇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律師的存在,就是為了幫助爭議的雙方化解矛盾。
重法時代,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在這一時期,世家會倚重律師合理規避律法的限制條款內容,從而實現目標利益。
律師的存在,會主動承認律法的權威。所有的證據都經得起推敲論證。世家可以透過合法手段獲得額外利益,自然就沒有必要採取非法手段了。
其實在法制建設的三個時期,弱勢群體均處於不利地位。關羽殺了人一走了之,留下孤兒寡母在家鄉受人欺陵。曹爽謀反更是禍及家人。
只有重法時代,人們的生命權才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