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像吳波猜想的那樣,事情緣起於去年發生在陝西的一樁盜案。
乾隆十年七月間,陝西榆林府懷遠縣裡一個大戶人家發生了盜案,丟了價值一千多兩的金銀細軟,這在一個小縣城裡算是少見的大案了。
大戶人家有幾個與父母官相與得不好?懷遠知縣聞訊後非常重視,責成縣按察分署即刻查辦。
按察分署的知事不敢怠慢,嚴令捕房的總捕頭限期破案。
總捕頭領了命,帶著一干捕快勘察走訪,巡房的巡捕搜遍了所有客棧妓院,把個小小的縣城折騰得雞飛狗跳,三、四天下來硬是沒有半點兒線索。
氣得知縣每天把知事叫去厲聲喝斥一通,知事每次回來則把總捕頭馮茂?罵得狗血淋頭。
馮茂?捱了罵,卻不能像上憲那樣把邪火撒在手下人身上,只能好言好語的哄著下面的人細細訪查。
因為只有幹上這差事的人才明白,查刑案與案牘文書之事絕不相同,辦好辦壞全憑良心。
若不好生待承手下人,他們明明有了線索硬是裝傻充愣,或是收了好處通風報信,讓案犯逃了也未可知。
捕快破案是有時間限制的,稱為“比限”。重大命案三天為一比,其餘案件五天為一比,再有一天上不來線索,自己這一頓板子是跑不掉了!
雖然那只是走個過場,皂隸們誰能真的下狠手打自己?但是臉面上卻十分難看。
本來他也可以依據“比限”責罰手下的,可若是把他們都得罪光了,指望誰來查案?
正在上下人等俱都一籌莫展時,這日一早,有個眼線來向馮茂?報說碾房村的孫二最近手頭上突然闊綽起來。
平日裡賭錢都是十幾文、幾十文的押,昨晚竟然敢一次幾百文的下注了。
馮茂?聽了,彷彿餓狼聞到了血腥,立馬瞪圓了眼睛,偏這時他有急事走不開,便讓捕頭趙福帶了四個手下去碾房村,務必把孫二鎖拿回來問話。
趙福帶著人急匆匆的趕到了碾房村孫二家,不巧孫二沒在家,問過他婆娘孫劉氏,聽說他昨天后晌出去了就一直沒回來,也不曉得去了哪去。
拿不到人,趙福回去自然沒法交差,又怕都守在這裡走漏了風聲,孫二回來時得到訊息返身逃了。
他讓四個手下分頭去守住村子東西兩頭的路口,為防備孫劉氏去通風報信,他自己則守在孫二家裡看住了她。
孫劉氏不曉得自家男人犯了什麼事,既不敢走,也不敢問,只好忐忑不安的在廚房裡忙活著為在地裡幹活的公婆做午飯。
趙福拿著一張長條凳,在一進屋門的地方坐了,向左隔著籬笆牆能看到院外,向右則剛好能瞧見在廚房裡忙活的孫劉氏。
她二十三、四歲的年紀,長得頗有幾分姿色,白皙的面板,腰肢纖細、胸部豐滿,一頭烏黑的秀髮挽在腦後,露出粉嫩的脖頸煞是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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