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啟見他說得一本正經,可自己分明覺得他知曉自己與許月如從前的事,但他的話又無可挑剔,自己斷然不能主動說破。
見潘侍郎一時無話,劉知縣又道:“潘大人,卑職將下情俱已稟明,聽憑大人裁奪。”
“卑職深知自身有虧職守,有幹律法,就是大人具本參我,朝廷將我革職問罪,卑職也毫無怨言。”
潘啟本就老於世故,又為官兩年多,他深知劉志臣的話都是實情。
俗語說:破家的縣令,滅門的知府,府、縣裡面出了刑案,現場的勘驗,案件的查緝,人犯的捕拿、羈押、審理、判決,都是地方官一個人說了算。
一干的證物、證人、證詞,全憑大老爺的一張嘴,下面的同知、通判、縣丞、衙役哪個不得看上憲的臉色行事?
小老百姓往堂上一跪便個個膽戰心驚,頭都不敢抬,誰敢冒犯父母官的虎威?
就是那案犯,酷刑之下,有幾個人能挺得住?不管你有無冤情,還不是讓怎麼說就得怎麼說?
碰上那死硬的,打得暈死過去後,抓起他的指頭在寫好的口供上畫押也是稀鬆平常的事。
更有甚者,夜半更深時,指使獄卒在牢裡滅了口,再做一個自盡身亡的現場,又如何能分辨出真假?有太多的官吏,為了銀子什麼喪盡天良的事情都做得出來。
相比之下,這劉知縣至少還是一個良心未泯的官員。
“要說有罪,罪過比你重的都大有人在,我現在不想糾纏這個,”潘啟道:“這案子必須在縣裡就辦成鐵案,任誰想翻也翻不成,讓金家使出去的銀子都打了水漂兒。”
“到時縣裡向上呈報,金牛角強行姦淫不成致死人命,金員外唆使家人威逼利誘,脅迫他人頂罪替死,你劉知縣明察秋毫,秉公斷案,有功無過。”
“具體該如何措置,請大人示下。”
“你牢裡現就收押著一個案中人,外面另有一個證人,我再回村子裡說服許斌的父母,憑著他們四個就可以將正犯金牛角以及脅迫他人頂罪的錢管家拿了。”
“這事要快,防著走漏了風聲,讓他逃了,或是橫生出枝節。”
“大人說得在理,現在就差人去拿了他們兩個也很容易,”劉知縣道:“不過,卑職再冒昧問一句,大人可有把握說得那許某的父母同意翻供。”
“若是他們抵死不認,到時一個人做的案子,拿了兩個正犯,真的百般抵賴,假的又供認不諱,金家再反咬一口,縣裡可就騎虎難下了。”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潘啟道:“我就不信他金家銀子再多,難不成能指鹿為馬?”
“你不是怕拿了兩個正犯騎虎難下,你是怕事情叨登得大發了,有更惹不起的人物出來庇護金家。”
“到時候潘某虎頭蛇尾,知難而退,把你擱在了爐火上烤,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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