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價呢?”馬問道。
“如果沒什麼問題,像這麼大的大型網遊就算是按照市場價,一百到三百之間,也是一筆可觀利潤。但如果我們分開來,把遊戲後期分成幾個階段來售賣,售價五十至一百,也差不多是這個價格。至於前期遊戲,可以免費試玩。”林建說道。
“吸引那些不算死忠遊戲玩家呢?”
“說實話很難,因為那些玩家本身因為工作學習或者其他的什麼原因本身玩遊戲的時間就少。而這個遊戲關鍵在於可玩度高,但也需要玩家用心玩,發掘出遊戲可玩的地方,所以....”林建搖搖頭,這個遊戲並不支援那種不算很喜愛遊戲的玩家來。
或者對於遊戲就是個消遣的玩家,簡單來說這個遊戲上手簡單,可玩度也高,但是想要一直玩到後面,可以說需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又不像是oba類競技遊戲,所以想要真正的大火,沒有時間沉澱不可能成功。
而且這還關繫到公司的資源如何傾斜,資源多少,這個遊戲的上限也就有多高。
“這麼說的話,這個遊戲我大致也明白了。雖然可玩度很高但是需要時間,對嗎?”
“因為每一個遊戲都是這樣,但這個遊戲不論前期還是現在的中期階段,都一直保持者這種事態,而到了後期遊戲階段,劃分遊戲結局的路線也非常多,這也跟玩家更多的選擇,所以這個遊戲可以說玩的好與不好,沒有定論。適合每一種玩家,但公司能給多少資源傾斜,就是這個遊戲上限多少。”林建說道。
馬用手指敲了敲桌子,好一會兒之後,笑著說道:
“我明白了,你去和那個陳早談,問他願不願意把買斷換成分成。”
林建瞪大眼睛,分成....不就意味著....
但是犯不著啊,老闆既然打算大幅度的支援的話,那買斷過來不是更好嗎?這樣賺的也多?
“難不成老闆你看上了那個陳早?說實話如果單論一個高中生能夠做出這種遊戲的話確實很驚訝。但那個陳早,似乎並沒有打算加盟哪個公司的打算。”
“我的意思不是讓他來我們公司,而是像購買他裁決之劍的程式技術,作為這種技術支援,只需要把裁決之劍作為彩頭賣給我們,可行嗎?”
“老闆是看上了那個防外掛程式嗎?”
馬點點頭。
“那我覺得應該不可能,他既然當時沒單獨說這件事,那麼並不代表他想出售這個程式。換句話說這個遊戲也是因為裁決之劍才出名,他最多也就是把裁決之劍的管理員許可權給我們,自己保留源程式,所以.....”
林建皺著眉,說道。
“他想賣的不是遊戲,而是他這個程式?”
“對,或者可以這麼說,遊戲只是他拋磚引玉的磚頭而已,真正的玉石反而是這個裁決之劍程式!”
馬微微一皺,打了個電話。
“這個程式可怕在不僅能夠百分百毫無差別的封外掛,更是能查出外掛的源程式,確實很厲害.....小吳,通知一下,給我擬定兩份合同,然後交給各位董事。”
馬說完,結束通話了電話。
“這件事我會跟董事們商量一下,後天給你答複,你這兩天要麼和那個陳早聯絡一下,務必不要讓其他公司先行一步!”
“那如果他直接問的話.....”
“就說我們在考慮,但最後的結果應該都是我們雙方都能接受的。”馬笑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