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莫起軒醒來,依然如同往常一樣做著他和老程的早餐。
“老程,我的腿好了很多了,我今天可以去跑步鍛煉一下身體嗎?”莫起軒喝了一口牛奶後問著老程。
“臭小子,你以前不是都叫我神醫伯伯的嗎?”老程不滿的看了一眼莫起軒道。
“好,神醫老程,我今天感覺腿很好,可不可以去跑步?”莫起軒微笑道。
“當然可以了,我老程出手,什麼疑難雜症都沒有問題的。去吧,去吧,注意別跑超過三千米就可以了。還是要注意休息。”老程看著莫起軒道,“聽到沒有。別逞能!”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這還沒到更年期吧,這麼囉嗦。”莫起軒說道,然後加快了吃飯的速度。
“臭小子,敢嫌我囉嗦,晚上不給你藥了。”老程拿筷子敲了敲莫起軒的頭道。
“老程,你別敲我!我錯了還不行。”莫起軒摸了摸頭道。
吃完飯,莫起軒休息一會兒,就去遠處的花園跑步了,大概是太久沒有運動了,才跑了五百米,莫起軒就大汗淋漓,跑也跑不動了,真是太久沒有運動的原因吧。
可是,莫起軒有些倔脾氣,跑不動,偏偏非要跑,他才三十啊,這就跑不動了,他如何能跟他們學功夫,想著早晨看的報紙,雷震竟然賣他的酒店。
莫起軒一股運氣,又跑了起來,速度比之前更快的跑著,只有極速的奔跑,大腦才沒有空去想報紙上的新聞。
雷震啊雷震,他難道不知道酒店對他有多麼重要嗎?他竟然就那樣賣了?!
跑著,跑著,直到完全跑不動了。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汗濕了,躺在草坪上休息一會兒,莫起軒才起身去老程那裡洗澡換衣服,然後上班。
自從莫起軒的腿好了之後,他感覺走路倍兒爽,有腿真是件好事,幹活利索多了,原本他的工作是隻掃一層的廁所就夠了,他的速度很快,半個小時就打掃幹淨了,其餘時間太悠閑。
於是,莫起軒在看到負責環境衛生的主管在招聘其他樓層的廁所清潔工的時候,莫起軒就承擔了,並且得了那份工資。主管也樂的懶得去招聘了,畢竟才3000塊錢,想來的人太少了。
盡管每天都要掃五個樓層的廁所,但是莫起軒也不覺得累和忙碌,不停地勞動工作,會讓他忘記很多,雖然一時離所想的還太遠,但是莫起軒不急。
“你現在連五層樓的廁所也包了?!”
莫起軒正在拖地,聽到這樣一個聲音抬起頭一看,是老槍。
老槍很高,可以說好多d國人都很高,尤其還是做專職保鏢這種人,老槍起碼有兩米了,而莫起軒才一米七八,看老槍還得仰視。
“是啊。”莫起軒淡淡說道,然後繼續做他的事。
老槍也不是多話,會聊天的人,他就默默地看著莫起軒動作麻利的做事,他真的很仔細,掃個廁所都那麼認真,但是不管怎麼看身材這麼好,顏值這麼不錯的男人在這裡掃廁所都是不和諧。反佛此人就是應該是一種,他也不知道怎麼說,反正就覺得這個人有才有貌的人不應該做這種工作,過這種日子。
莫起軒做完了第五層樓的廁所衛生,起身發現老槍竟然還站在門口看他。
“你怎麼還在這裡?老闆不是回來了嗎?你不去保護他?”莫起軒奇怪道。
“有他們在。”老槍淡淡道。忽然又補充,“我屬於隱衛級別。不需要現身。”
“哦,原來是這樣。”莫起軒淡淡點頭。然後準備去休息室休息一下在去五樓。
“我不教你,不是因為瞧不起你。”老槍在莫起軒即將要出門的時候說道。
“我知道,你是因為覺得我不是個好人。”莫起軒轉身看著老槍,“那你是個好人嗎?”
老槍楞住了,沒有想到莫起軒會問這個問題,過了好一會兒才說道,“我不是。”他殺過的人,不計其數,好壞都有,所以他不是好人。
“所以是不是好人有那麼重要嗎?我學你的槍法,無論我做什麼,都不會殺你,傷你,又不會對你造成任何利益損失,你扯的理由太遠了……”莫起軒笑容滿面的看著老槍,扯了扯老槍的領子,又說道,“壞人!”
說完莫起軒就走了很遠,然後忽然轉身,用一種很輕,很柔的聲音叫道,“老槍!”
老槍看向莫起軒,面對他的是一個黑洞洞的槍口,而且那槍,是他的,頓時大驚,立刻去摸腰間。
莫起軒竟然神不知鬼不覺的把他的槍從他的腰間拿走。
而他,作為一個隱衛神槍手頭領,他竟然毫無察覺。
就是因為他當時看著莫起軒那純亮,純亮的眼睛半天都看不透而走神了。
“我猜,你不教我,只是怕我將來比你強!搶你位置!”莫起軒看向老槍自信笑道,然後將手中的槍扔向了老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