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起軒走到酒吧外面自己的車前,從加油箱裡面一個小夾層裡掏出一把備用車鑰匙卻發現車前後輪胎陷了下去,透著月光,莫起軒看到明顯整齊的口子,頓時怒火沖天。
“靠,艹你大爺的雷小二,有種下次不要讓我遇到你。”此時莫起軒氣得原本淡然平靜的眸子裡透著猩紅。他想退一步海闊天空,所以明知道雷震在劃拳的時候使詐也懶得拆穿,沒有想到,退一步不能海闊天空反而讓他沒車回家了。
莫起軒冷靜了一會兒後,看了看酒吧,想必也不用進去了,剛才顧涯故意攔了他一下,這個時候恐怕同學們都在雷震的授意下全部都走了。
拉開車門,莫起軒在車箱裡掏出一個老式手機和幾張二十塊的零錢,然後將手機開機,撥打了一個電話叫了輛計程車。
然後莫起軒就坐在車裡等著。還得努力讓自己不要睡著,那三杯紅酒的後勁還是蠻大的。
閑著無事,莫起軒就想起了讀高中那年16歲那年,雷震剛從國外轉入他所在學校的時候。
那天他去圖書打工了,並沒有在課堂。
他甚至不知道有人轉學這回事。直到一次考試分數下來時,他才發現名次排名第二在他下面的雷震。
但是他也沒有多加關注這個人,只是每次這個名字都在他的名次下面,所以他才有些印象。
直到有一次他聽到一位同學在叫他白斬雞,當時年少驕傲的他頓時怒了,雖然在學校他成績好,總是考第一,但是個子卻不長,無論體育多努力,面板始終是病態的白,瘦得像個女生,這是他唯一自卑的地方,即便他不在乎外人的看法,不在乎別人對他外貌的評價,但是這麼戳短的攻擊讓他憤怒。
後來他的好友打聽到這些都是新轉來的同學和他的朋友戳使班上同學故意這麼叫的。
這更讓他憤怒。他招誰惹誰了?!
打聽到攻擊他的人叫雷震後,他第一就想到了排名次下面的那個叫雷震的人。
原來如此。
以牙還牙,所以他在明白雷震為什麼攻擊他後,他也叫上他的朋友叫雷震為雷小二。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做那麼幼稚的事。
但是,感覺還不錯。
次次考第一,讓他覺得也就那樣,沒有想到,考個第一,那第二在後面嫉妒得那樣咬牙切齒,於是他也不覺得那攻擊,那外號多膈應人了。
陪陪那第二玩玩也是不錯的。所以平時故意在那小二面前表現的學習鬆散,老師點起來回答問題,故意回答錯很多次。
然後考試的時候題題用心做答對,每次成績下來的時候,看著那小二那不可置信的表情他就想大笑。
真有意思!
轉眼——
十年了。
他們都26歲了,都是成年人了,在歷盡十年的奮鬥有了今天的事業後,再次相聚,一切已經人是物非。
人還是那人,雷震還是那樣厭惡他,只是不同的是,物非,雷震擁有了權,所以他得退,避其鋒芒。
而他還是他,一個辛苦奮鬥在這個城市的小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