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神盾局的分基地大廈上滑翔而下,孫悟空只是憑著感覺,隨便找了一個方向,也不管會滑向哪一個地方,他所想的是以最快的速度離開得越遠越好。
當他終於落地的時候,發現自己處於灰茫茫的一片戈壁灘中,隨處可見紅巖峭壁,氣候乾燥得來有點熱。
“這是哪裡?”
看著周邊的陌生的環境,孫悟空感覺自己好像是迷路了。
“神盾局雖然以神秘而著稱,但尼克·弗瑞就不知道大隱隱於市小隱隱於野的道理嗎,非得將分基地建在這人跡罕至鳥不拉屎的地方,方才顯得你們很高階?”
孫悟空吐槽完了,開始上路。
可是路在何方,他告訴自己,路在腳下。
何況不是有一句話這樣說的嗎,這個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變成了路。
但是在走了幾十分鐘,終於走出了沒有任何方向提示的戈壁灘,找到了一條州際公路後,孫悟空發現了比起迷路還要糟糕的事情。
他現在身無長物,裡面穿著一條短褲,外面套著一件大白褂,腳下是一雙藍色的人字拖,對了,這雙人字拖又是從哪裡來的?
真正意義上的一窮二白,就連這件大白褂,也是在監護室裡順手牽來的。
“菲爾·科爾森先生似乎是一個好說話的人,剛才應該順便找他借點車費來的,或者還要一份地圖。”
然而,考慮到好馬不吃回頭草,就像英雄從不回頭看爆炸一樣,孫悟空終究沒有回頭。而是認定了一個方向,徒步往前走。
在這片廣闊的天地無拘無束的進行徒步“旅行”,其實也不算是太壞的一件事,至少比起浸泡在修復缸裡要好很多。
反正他現在的身體足夠強大,就算是徒步在沙漠中連續走上幾天幾夜也沒有什麼,不用擔心疲勞的事情發生。
至於憑虛御風,忘了這個吧,那隻不過是短距離滑翔的小法術,用來趕路,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煩了。想要實現飛翔爬雲,還需要更多更長時間的修煉。
這麼一走就是好半天,州際公路上除了他,連半個人影都沒有。
偶爾有一輛車經過,孫悟空擺出了搭便車的標準手勢:四指握拳,大拇指向上。
可能是他的造型嚇到了那些司機,以為他是《狼溪》裡面的殺人狂魔,不但沒有停下來,反而開得更快了。
雖然《狼溪》裡的殺人狂魔遠在澳大利亞,但這附近可都也是荒涼的內陸戈壁,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與《狼溪》的背景是極其相似的,不能怪他們的想象力太豐富。
好吧,孫悟空恰好也在之前看過《狼溪》這麼一部電影,所以他表示理解。
無可奈何的,他只好沿著州際公路走下去,直到夕陽西下,殘照如血。
賈斯汀、貝茜、約翰、阿曼達、彼得、明迪……
也不知道他們現在過得怎麼樣了,應該都還好吧。
回憶著一個個熟悉的親人朋友的面孔和笑容,可惜他現在身上連手機都沒有一部,那是太興奮,走得太匆忙了。
孫悟空胡思亂想著,突然想吃點什麼東西,想念貝茜做的檸檬鱸魚了,雖然吃的時候很麻煩,但味道總是那麼美。
其實這是半年沒吃飯,所導致的在心理上的飢餓感,並不是說他真的肚子餓了。
如此,不知不覺的,太陽落下了地平線。沒多久,餘暉收盡,夜幕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