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壞的鎖芯,狼藉的房間,搬空的冰箱,滿屋子的黑腳印,散落在床邊的可樂瓶,以及人去屋空的夏囡囡!
請問:如何用一條線,將這些線索全部串聯起來?
另外最重要的前置條件是:此刻正安靜的在派出所拘留室內待了快將近4個小時的陳朝!
也就是說,陳朝具備最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所以這就是陳朝要求在拘留室待著的原因,給這後續的事件為自己造成不在場的證明?”
鄧斌絞盡腦汁的思索著,腦海中的思維宛如被案件牽繞成了一團亂麻,且越纏越緊,根本找不到解開死結的線頭藏在哪裡。
“如果把整個事件分為前半夜和現在,前半夜定為第一事件,後半夜定義第二事件!”
“那麼第一事件的主要癥結在於消失的屍體——究竟存不存在!”
“不存在,焦凱看見的是什麼?或者說是陳朝讓他看見了什麼,陳朝的目的何在?”
“存在,那屍體怎麼就找不見了!”
在第一事件裡,鄧斌個人傾向於焦凱沒有說醉話,屍體確實存在,但被藏起來或者轉移了。
第一事件撲朔迷離,根本難以梳理清楚案件的脈絡,現在又出現了第二事件。
鄧斌頭大如鬥:“第二事件的主要癥結在於,這屋子裡亂七八糟的畫面,就像是一塊塊稀碎的拼圖,如何用一條針線把他們全部嚴絲合縫的縫攏起來!”
“其中尤以滿屋子的腳印令人費解,腳印是如何繪製的?誰繪製的?目的何在?”
“另外,這中間還牽扯到房東大媽的說辭,究竟是否可以被採信的干擾因素!”
“最令人費解的是,第二事件和第一事件之間究竟有何關聯?”
鄧斌並不認為兩件事件是孤立的存在,第二事件必然是作為第一事件的延續發生。
陳朝關押在拘留室的舉動,絕不單單是為了做出不在場證明,這裡面一定有著更深層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兩件事必然有所關聯,只是全然找不到關聯的節點,和內在隱秘的邏輯!
(ノ_;\(`ロ′)/一團亂麻!!
恐怕打死鄧斌,他也絕計想不到,這其實就是孤立分割開來的兩個事件,且罪魁禍首也不是一個人!
和一個不可告人的目的!!
這是一起“合夥案件”!
案犯1:是站在門口扮著一張無辜驚悚臉的房東大媽,手裡還在無意識的揉捏醃製醬肉。
案犯2:是一個喝醉玩累的布偶,正藏在床縫底下懷抱著可樂瓶子在呼呼大睡。
案犯3:是主動申請關押在拘留室內,即將完成打卡任務的小說家,伴隨同樣在安靜的關小黑屋的夏囡囡。
鄧斌真的是太難了!!!
他走到牆邊扒著腳印看了一會兒,然後完整的摳下來一塊牆皮,裝入到取證袋裡。
“帶回去檢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