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露莎長大了嘴巴:“什麼?你竟然是林薇薇?唱明天會更好的那個?”
林薇薇點了點頭,有些驕傲的說道:“確實是我的作品!”
“啊,妹妹,你好厲害啊.....”露莎,瞬間激動了起來!
........
這一路上有個伴也不錯,到了美國之後,由於林薇薇先國際學生交流組的人來了幾天,所以國際學生交流組的人還沒來,露莎熱情的邀請林薇薇去自己家住!
但是這怎麼好意思呢?想著自己和露莎認識還不到一天,雖然在飛機上聊的很開心,但是畢竟不是很熟不是?這就去人家家?.....那就去吧!露莎可是一個美女啊!
還能省幾天住宿費呢!
於是林薇薇就和于娜跟著露莎去了她家!
這走在大路上,都是老外,林薇薇一時間還不適應,這算她兩輩子以來第一次走出國門!
但是在這個國家,可就沒人認識林薇薇,所以走在大家上的回頭率雖然很高,但是大部分人都是看美女的......
很快,到了露莎的家。
露莎的家庭條件還算不錯,應該是個富二代,要不然一個五六線的明星,怎麼會在美國最繁華的城市買一套別墅?
但是露莎卻說道,這房子是她租的.......
好吧,租的......
“這房子是我一個朋友的,所以租金不是很貴,要不然我也祖不起這麼好的房子啊!”露莎說道。
其實林薇薇還真有些嚮往美國人那種開放的生活,就拿房子來說事,在華夏,很多人奮鬥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買一套房子,當房子下來之後,人也老了,還沒享受幾天呢,就奔西了!
但是美國人不同,美國人不會把房子看的太重,有些人甚至願意去租一套房子,也不會去買,買多浪費錢啊!反正房子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所以美國人不會為了一套房子而辛苦勞累大半輩子!
露莎的家可不只住著她一個人,還有露莎的經紀人,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露莎管她叫阿姨。
“我的小姑奶奶,你這一個星期去哪玩了啊?也不告訴我一聲.....咦,來客人了?”露莎的經紀人看到了林薇薇兩人
露莎笑著對經紀人介紹道:“我這幾天去華夏玩了,在回來的路上遇到了她們兩個,這位是華夏的以為很火的明星,叫做林薇薇,你不是很喜歡聽那首明天會更好?那首歌就是林薇薇的作品!”
“這一位是薇薇妹妹的經紀人,于娜!”然後露莎又介紹了自己的經紀人:“這是我的經紀人,金迪莎!”
金迪莎聽到這個女孩是林薇薇的時候,她愣了一下!
金迪莎很喜歡聽那首英文版的明天會更好,所以她就對這個華夏女孩産生了濃濃的興趣,金迪莎知道林薇薇是個創作型歌手,而且還會寫英文歌曲,而且寫的還不錯!
金迪莎沒想到這個創造形的才女竟然來了美國?還是帶著經紀人一起來的?還遇到了露莎?還和露莎成為了好朋友?
本來因為露莎自己一個人一聲招呼都不打的跑去了華夏,金迪莎還想說道說道露莎呢,但是這家夥,竟然帶來了一位能寫歌的搖錢樹啊!
一個歌手,想要出名,最重要的就是歌曲的質量了,像露莎這種不喜歡被潛規則的,即使長得再漂亮也很難上位,沒人包裝她,也沒人給她寫經典的歌曲,這樣就出不了名,但是露莎竟然認識了林薇薇?
金迪莎不僅聽過林薇薇唱歌那幾首英文歌曲,就連林薇薇給章心怡寫的英文歌曲,金迪莎也聽了,聽過之後頓時驚為天人.....這歌曲的質量,也太高了....
所以,金迪莎認為,林薇薇就是一個,可以寫出經典歌曲的搖錢樹!和她打好關系,給露莎寫幾首歌,還愁火不了?
林薇薇倒是不曉得,在美國認識自己的人不多,但是在編曲作詞界,認識她的人,還是很多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