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特別時刻,李思琪終於現身,發了一條有文字的動態。
【李思琪v:十六確實不是我,到此為止吧,我不想深究,就這樣吧。】
雖然她承認了自己不是作家十六,但是,這句話很值得推敲。
第一:十六不是她,但是沒說那本書真正的作家不是她。
第二:不想深究的是什麼?這裡還有什麼隱情?
而且,就這樣吧,這句話任誰看起來,都覺得委屈巴巴的。
再加上之前找到的那個小號做為證據。
綜上,大家得出一個結論——
《離明》本來的作者是李思琪,但是卻被林念發表了,
也就是說,林念偷了別人的作品!
已經不是抄襲那麼簡單了!而是直接偷啊!
這就有點太過分了!
無恥至極!
“鐵證如山”,再加上水軍摻和,大家很快就一致認為林念偷了李思琪的作品!
【出來!小偷!】
【你們的編劇偷人家的作品,老闆也偷人家的作品,一窩賊!】
【樓上的別瞎說啊!那件事不是已經澄清了嗎,是楊宏林抄襲潘宇的!】
【本來我是信的,但是現在看他老闆這個德行,我不信了!】
【對,什麼人跟什麼人在一起,他們都是一樣的!】
【小偷林念出來!給我們一個說法!】
【要什麼說法啊還,給李思琪道歉!把小說下架!賠償損失!】
【道歉!】
【道歉!】
【話別說的那麼滿,那個號真的是李思琪的麼!】
【就是!也不過提前了半個月而已,眾所周知,寫小說是要存稿的,林念肯定更早就開始寫了!】
【對呀,可能是不小心被某些人看到了,然後偷偷拍下來,自己發呢!】
【真心機!】
【死鴨子嘴硬啊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