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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西,有地名為泰阿,泰阿之西,有地名為長雲,長雲之西千裡,是為暹羅,暹羅之西五百裡裡,是為桑果,桑果之西百裡,是為雲荒。
“雲荒,是傳說中的不毛之地,也是法外之地,這裡的人看似民風淳樸,實際上殘忍異常,他們心裡沒有所謂的道德約束。我們作為外人來到這裡,最重要的就是團結,只有團結,能讓我們在這裡生存下去,除此之外,皆是惘然。”
阿寶是一個獨臂老人,據說他的手臂是被一隻食人螳螂給咬掉的,如果這個故事不夠恐怖的話,那麼如果加上當時與他一路的數百名參客全部死在螳螂口中,他因為摔下山崖而獨活的話,那就足夠了。
而且每個人都知道他的命很硬。
阿寶是泰阿來的參客頭領,手下有三百參客,每年都能從窮山惡水當中找來最好的人參,甚至是參精賣給權貴。他依此賺取了無數的貝幣,同時也養活了無數個依附他的家庭。
實際上,自從二十年前,他就收手不做了。
此次之所以疾行數千裡來到雲荒,是因為泰阿的權貴出了十萬貝幣,邀請他出山尋找參精。
他用這筆錢安置了數十個妻妾,還有數百個兒女,同時安置了幾百個同行參客的家人,他們這次出來,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
然而他們出門一年多,走遍了泰阿附近許多盛産人參的高山深林,都沒有找到參精的下落,最終他們聽到一個傳言,有人在雲荒見到過參精的下落。
一年多徒勞無功,大家心中都憋著一股火氣。
聽到了這樣的傳言,大家就群情激奮地來了,可真到了此處,才發現不毛之地並不是說說而已。
他們來到一座小鎮,據說這裡是雲荒最大的鎮子,可整個鎮子裡也不過數百戶人家,連家像樣的旅館都沒有,而且這裡的人極度排外,別說打聽訊息了,連物資的補給都成問題。
一連半個月,他們走遍了周圍的村落,卻找不到可以交流的人,若不是阿寶攔著,他們早就動粗了。
就在阿寶都有些退縮的時候,手下帶回了一個半大的小夥子。
小夥子長得挺瘦,但很壯實,他身上穿著簡單的獸皮,大塊大塊的面板露在外面,隊伍裡的幾個女性看的面紅耳赤。
阿寶也面露驚喜之色:“小夥怎麼稱呼?”
“雲九,我聽說你們在追索山精的下落?”
“是的,你……”
“跟我走。”
阿寶很驚訝,這個雲九雖然生在不毛之地,但與他們交流一點障礙都沒有,最讓他驚訝的是他的態度,看起來很急迫:“雲九,有必要那麼急嗎?”
“這裡的人,奉山精為神,怎麼可能讓你們進山?若是讓他們知道我來找你們,你們遇到的就不是冷眼,而是刀斧了。”
這些日子,阿寶也不是全無所得,知道小夥子說的是真話,阿寶立即收拾行李,假意離開。
在離開小鎮二十裡後,才在雲九的指引下轉入山中。
雲九帶著他們在山裡轉悠了七八天,在所有人都叫苦連天的時候,終於在迷霧中看到了一座隱匿著的孤峰。
“雲九指著那座孤峰道,那裡就是山精藏匿的地方,只是極為危險……”
忽然,前路上出現了一個穿著羊皮的老者:“雲九,嘰裡咕嚕嘰裡咕嚕。”
雲九走上前去:“嘰裡咕嚕嘰裡咕嚕。”
兩人嘰裡咕嚕地交流起來,然後越來越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