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琉瑜走到街道的時候能明顯的感覺到其中的不對勁兒。
咖啡館裡面調整咖啡的人,是個喪屍吧?
隔壁甜品店做蛋糕的師傅,是個喪屍吧?
旁邊飾品專賣店的收銀員,是個喪屍吧?
······
喪屍與人類和平相處?
在人住的地方養著豬嘍嘍,這真的不是開玩笑嗎?
難帶不是養肥待宰嗎?
帶著疑『惑』,在見到面前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的喪屍,來邀請她去城主府的時候,她同意了。
城主府所在的別墅,金碧輝煌,裡面的裝扮深深地暴『露』出了城主是個有錢人。
水晶吊燈上面的鑽,黃花梨扶手上面鑲的金,這品味,果然是富貴人家的品味。
宛琉瑜目不斜視,坐在餐桌上,看著對面穿得極為『騷』包,就差披金戴銀的少年,壓了壓嘴角的笑意,才開口說道:“今天真是感謝城主的款待,期待下次再會。”
與其他喪屍所不同的地方在與,她並不能準確的感知他是否是喪屍。
其他人她都能準確的感知,甚至還能隱約的感覺他們的等級。
但是他,她卻不能感知到。
能在喪屍堆裡生活,還讓喪屍俯首稱臣,就算不是喪屍,也是極為厲害的人了,她無意與他作對,或者無意與他交談。
這座城市能這樣發展下去,也挺好的。
至於那一百個喪屍,她去別的城市就可以了。
十五天的時間,只要武器夠好,這個任務並不會很難。
“你這是要走?”坐在宛琉瑜對面的少年,聽到她的話,放下手中的刀叉,撐著下巴,眼睛眨了眨了,看上去格外的單純,可是說出來的話就不那麼單純了。
“可是我沒有同意啊。你進了我的別墅,吃了我的飯,現在自然是我的人了。”說起這個,少年眼睛閃亮亮的,“你看我的目光,我便知道你是喜歡我的。”
故作沉『吟』,“愛慕我的人很多,也不差你一個,我就允許你喜歡我了。”
“現在我允許你喜歡我了,後面的劇情便是你要想盡辦法跟我在一起。看在你這麼喜歡我的情況下,我就不讓你追我那麼多次,只要一次,一次就可以。”緊繃著的臉故作高深的模樣,說出的強盜邏輯,讓宛琉瑜一陣好笑。
“你笑什麼?我都只讓你追一次了!難道一次你都還嫌棄?”少年嘟了嘟嘴,神情有些不滿,最終像是妥協了一般,用著一副,算我吃虧好了的表情看著宛琉瑜。
“好了好了,一次都不要你追,現在我是你的,這總算可以了吧。”
“城主傾城之姿,我就不敢攀附了。”笑過,宛琉瑜卻不管這城主是真心還是假意,還是先溜了再說。
惹不起,還躲不起嗎?
事實告訴宛琉瑜,惹不起還真的就躲不起。
“我都沒有讓你追我了!我都不嫌棄你長得難看,『性』子又彆扭,你還有什麼不滿的?”少年起身,與宛琉瑜擠著一張椅子,挽著他的手臂,像樹袋熊一樣掛在她身上。
“那還真是委屈你了。”宛琉瑜滿臉的黑線,口不對心的回了一句。
“你知道就好。”少年冷哼了一聲,將頭偏向一番,過了一會兒,見宛琉瑜還沒有動靜,再哼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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