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錚。”沈何啟突然又抬起頭,說出的話一石激起千層浪,“你餓不餓?我煮點東西給你吃吧。”
“拉倒吧。”金錚牽強扯扯嘴角,對她並沒有什麼信心,“你會什麼啊?”
“我會煮泡麵呀,再加個雞蛋。”
金錚實在沒什麼胃口,聽到是泡麵更是直接拒絕了:“家裡沒有泡麵也沒有雞蛋。”
沈何啟一個鯉魚打挺從床上爬起來:“那我去樓下買!”
她顯然打定主意非要露一手了,金錚阻攔無果,眼睜睜看她一陣風一樣沖出去。
她一走,房間裡安靜下來,又只剩下他一個人,因為她的到來而淡去的哀愁又密密籠罩過來。他也起身,去到客廳餐桌旁就座等待。
他看一眼時間,此刻是上午十點半,週四的上午十點半,也就是說沈何啟是請假了來陪他的。
沈何啟沒多久就帶著東西回來了,跑得氣喘籲籲臉頰紅彤彤。她信心十足地鑽到廚房,廚房是開放式的,他坐在那便能把她的笨手笨腳一覽無餘。
她很專注,出發點也很優秀,不過先下的面再下的蛋,而且是面熟了以後才記起要下雞蛋,以至於蛋熟的時候面已經被煮的稀爛了。
金錚看了一眼那泡脹的面條就毫不猶豫夾起一筷吆喝她:“你也吃點?”
好心辦壞事,沈何啟心虛地幹咳一聲,湊過頭來,做個樣子小小咬了一口,毫無彈性糊爛的口感確實是體驗感很差。
金錚心知肚明,嗤笑一聲,把剩下那點送進了自己嘴裡。
就在這個過程中,一個念頭突然閃過他的腦海。
嚥下以後,他把面推遠,看向沈何啟:“我們出去吃吧。”
“好的。”沈何啟應得幹脆。
“我們去七中食堂吃。”
“好不好?”
離開七中的六年來,沈何啟不是沒有想過回去看看,這是她最懷唸的地方,整個世界上除了家以外最喜歡的地方,接納了她最快樂的三年時光。只是那裡留著太多和金錚有關的回憶,曾經的喜怒哀樂在離別後無一例外化作一把把尖銳的利刃,稍近半步都不能,以致她只能懦弱地逃避。
照片,校服,課本,一樣都捨不得丟,校卡至今還留在她錢包的夾層裡,淘寶的收貨地址也捨不得刪,可是同樣也一樣都看不得碰不得,那一大堆的東西都好好地收在家中,何令珍嫌這些沒用的東西佔地方,好幾次想清理掉,因為這事不知道和沈何啟吵了多少次。
高中時代還在聯系的同學更是一個都沒有,除了因為懶於維系社交,更是因為只有把有關高中的一切都剔除出去,她才能裝作若無其事地生活下去。
沈何啟唯一一次靠近七中是因為去年那會她的表妹也考上七中,報道日恰逢週六,家裡便把送表妹報道的任務交到了沈何啟手裡,畢竟她熟門熟路有經驗。
沈何啟猶豫片刻,還是答應。一是不好拒絕,二是當時事情已經過去五年,她想也許自己已經可以面對。
都說忘掉一個人,要麼靠時間要麼靠新歡。
她已經開始接納別人,更有比三年還要漫長的五年。
可她高估了自己,車子沿著熟悉的街道靠近七中,那座偌大的校園像蘊含著無數的殺氣,越靠近她就越是痛,簡直就是在刀光劍影裡一路披荊斬棘前行,到七中門口,五年不見,正對大門的行政樓作為七中的標誌性建築一如既往地佇立著,而她已經臨近情緒奔潰。
她只剩當逃兵這一條活路。
竭力壓下喉嚨裡的哽咽,她跟表妹商量:“灣灣,我想起來我還有點事,我送你去偉偉哥哥那裡讓他帶你報道好嗎?”
說是商量,其實完全沒有商量的餘地,因為她話完就把車掉頭,一路疾馳逃離,把表妹交給表哥後,她狠狠一拳錘向方向盤,不知道自己此生還有沒有可能痊癒,她恨透了這個不爭氣的自己,更對那一刻心裡鋪天蓋地的想念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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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去七中食堂吃,好不好?”
沈何啟看著眼前的金錚。
這個人她從十六歲第一眼看到,就無可救藥地愛上了他,這場喜歡貫穿過整個青春,讓她遍體鱗傷,也讓她天生涼薄的人生因此有了不一樣的顏色,是她此生最大的偏執,更是唯一的例外。
“好。”沈何啟下巴擱上他的肩,在他看不到的背後使勁壓抑眼眶裡的熱淚。
被愛者對她所有的煎熬一無所知。
不過,她也不需要他知道,不需要他知道高中三年她有多喜歡他,更不需要他知道畢業六年裡她有多想念他,不需要他看到她的傷痕,不需要他知道這個世界有個人因為他而像一隻驚弓之鳥。
這些年所有的念念不忘,她一個人知道就好。
作者有話要說: 阿錚最近好不容易拉的好感是不是又要敗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