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之前,金錚覺得這不過是小事一樁不足掛齒,手起刀落而已。阿標好幾番確認他都沒放在心上,一口咬定要活魚。直到他在廚房拿著菜刀面對一條活蹦亂跳的生命在水池裡遊來游去,發現自己是真的做不到當一個屠夫,他從來不知道自己可以有這麼多惻隱之心。
這個時候助理的作用又顯出來了,甩手掌櫃金錚漠著臉把菜刀遞給阿標:“你來。”
但是平時對金錚言聽計從的忠臣阿標也嚇得夠嗆,第一次違抗老闆的命令:“老闆,我從來沒殺過生!而且我暈血,我真的不行!”
一個大男人連“我真的不行”都說出來了,金錚也信阿標是真的害怕。
沈何啟聽到廚房裡的動靜,揹著手過來了,頤指氣使地嘲諷他們:“兩個慫貨,連條魚都不敢殺。直接把它拍暈了,然後開膛破肚,多簡單點事。”
巾幗英雄。佩服得五體投地的阿標直接把菜刀獻上。
沈何啟不自覺後退了一步,看了看菜刀,又看了看魚,轉身走了,嫌棄道:“魚太腥了。”
阿標看著她的背影,小聲攛掇金錚:“老闆,你讓老闆娘來呀。”
金錚頭也不抬,嗤笑一聲:“你聽她吹牛,她連活魚都不敢靠近你沒發現?”
最後阿標帶著魚和菜刀到了樓下,一舉成為整個小區最靚麗的那道風景線,旁觀的人群圍了整整一圈,阿標覺得這輩子的臉都在今天丟盡了,他的臉甚至羞愧到麻木了,求爺爺告奶奶好半天,終於有路過的一個阿姨於心不忍出手相助。
姜還是老的辣。
阿標千恩萬謝,帶著魚上樓。
金錚燒完了兩道菜,都是極簡單的菜品,一盤番茄炒蛋,一盤炒西藍花。
賣相都很好,鮮翠欲滴。香味也很勾人食慾,門一開就飄了出去。
阿標吸吸鼻子,覺得味道應該不錯,但是他並沒有榮幸嘗一嘗。
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金錚接過處理好了的魚,甚至都沒讓阿標進門,就毫不客氣地下了逐客令。
在收拾廚房和跟沈何啟過二人世界中,他還是選擇了後者。
沈何啟在沙發上睡著了。他做第一個菜的時候她還在廚房探頭探腦東摸西摸,只是大概實在對家務活半分提不起興趣,看到一半就百無聊賴回客廳了。
晚上黑布隆冬一片寂靜她非要耳塞眼罩才能睡,現在燈開得亮如白晝,電視機還在放新聞,又亮又吵地,她倒是倒頭睡得太平。
怪人一個。
金錚笑著搖搖頭,提著魚又回去廚房,摸出手機搜教程。
腐國五年,學著做飯也僅僅是為了維持生存,只會一些簡單的菜,像這樣比較複雜的菜品當然從未嘗試過,所幸跟著教程還是順下來了,他自己嘗了嘗,覺得唬唬沈何啟應該是夠了。
只是,雖然阿標走了,二人世界仍然泡湯了。
金錚端著這碗今天的重頭戲去餐桌,還在考慮是不是要叫醒沈何啟,門口傳來鎖被開啟的聲音。
金錚頭疼起來,他姐怎麼現在來了。
姐弟倆感情深厚,金錦的指紋也是錄入了門鎖系統的,但是顧忌著弟弟已經長大說不定會帶著女孩子回家,大部分時候金錦並不會直接進門而是自覺敲門等金錚來開門,只有很偶爾才會直接闖進來。
比如今天。
金錦進門首先就注意到了玄關處擺著的一雙黑色跑鞋,尺碼絕不是成年男子能穿的下的。但是木已成舟她都已經進來了,也不可能再出去敲一遍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