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不老,真的不老!人家小說中四五十的人還能當男主呢,您的至少還能談十段八段的戀愛……”
看到他的眼神,她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連忙捂著嘴,好一會兒才小心翼翼地說:“叔叔,我喜歡了你那麼多年,不可能不要你的。倒是你,會不會拋棄我啊。”
她扭著衣角紅了眼眶,頭也耷拉下去,像一隻可愛的兔子。“您這麼年輕又這麼好。我只是一個有點小錢的學生罷了,伯父伯母會不會說我攀附你,別的人也一定會不贊同的,說不定還有喜歡您的女二女n號對付我。”
“歌兒思考的事情,是不是太早了?”他好笑的說,這麼小的人兒,竟然想到了以後跟他在一起後被人刁難的日子。
蘇瑾歌聽到這話不高興的瞪大眼睛:“你沒有想過這些嗎?叔叔不想和我結婚嗎?叔叔竟然只想耍流氓?!”
她問的一句比一句聲音大,像個憤怒的豎起耳朵的兔子。
“歌兒別生氣,叔叔是想說如果是叔叔的女朋友,不管是什麼身份,別人都沒有資格評價,至於讓別人傷她害她,那更不可能,相信叔叔好嗎?”
“叔叔什麼意思?!”蘇瑾歌不敢置信。
“就是你想的意思啊,歌兒怎麼還叫叔叔。”
蘇瑾歌突然笑出聲抱著他的脖子用甜如蜜的聲音喊:“親親軒軒!”
傅廷軒驟然往後躲,對於這個肉麻的稱呼極不適應。
“你不喜歡嗎?”蘇瑾歌疑『惑』道,繼而反應過來:“哦~我知道了,那叫你軒哥哥怎麼樣?”
膩!他覺得。
“很好。”
“嘻,軒哥哥,軒哥哥,軒哥哥!”
“到!”
“我還是覺得肉麻,不如還叫你叔叔吧,這樣親切也習慣。”
傅廷軒如蒙大赦:“就叫這個!”
“叔叔你為什麼會同意做我男朋友啊。”
“怕歌兒哭。”
“討厭!那是不是誰哭一哭都能讓你做男朋友啊。”她不樂意的背身對他。
“只有歌兒的淚水才能讓我做他男朋友。”
還是不開心。
“叔叔對我是對小輩的喜歡,還是對男女朋友的喜歡呢。”
“我……心裡也不清楚。這太突然了,以前一直把歌兒是當做小輩,不過歌兒說有男朋友的時候我心裡也不太舒服。”
有一點喜歡就好,時間還長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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