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可可獨自一人到瘋子的酒吧喝酒,從上次打架風波後她經常一個人來這裡喝酒解悶,一來二去也跟瘋子混熟了。
她發現瘋子並不是表面看上去的地痞流氓,
瘋子出生在普通家庭,父母都是老實人,因為家境窮初中才畢業就被迫提早步入社會,發過傳單,上過工地,進過工廠,做過服務員,最後在娛樂會所立了身。
因為他為人義氣,做事圓滑,所以入行沒多久就拉攏了許多心甘情願跟著他的小弟,他做人做事的原則只有一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斬草除根。
瘋子開始只當姜可可是矯情的富家女,僅有過一面之緣,沒有太過關注。
等她再去幾次,熟絡之後發現她還挺有意思的,姜可可身上沒有有錢人的傲氣,沒有看不起他,對待感情勇敢執著,是個既簡單又單純的女孩。
她經常跟他提起一個人,顧小興,就是上次在警察局見過的那個人,可以說姜可可每次來這裡喝酒都是因為他。
今天也一樣。
瘋子將一杯粉色雞尾酒遞給她:“你要的粉色戀人。”
她接過後笑著說:“謝謝。”
“我看你啊別每次來都點粉色戀人,點點我們店的招牌吧。”
姜可可笑:“你們店的招牌是什麼?”
“難忘今宵,來我這的人百分之八十都點這個。”
姜可可白了他一眼:“你一個開酒吧的搞這麼文藝幹嘛。”
瘋子邊擦酒杯邊回她:“誰規定開酒吧就不能搞文藝了,你看看那些人。”他指了指舞池中扭動身軀的人群說“他們大部分人都是白天衣著光鮮,拎著公文包,坐在高階辦公室,吹著空調的白領,白天他們需要偽裝自己,對上司對客戶阿諛奉承,只有在夜晚到了我這才能釋放自我,這就是難忘今宵的含義。”
姜可可把目光從舞池中移回來,盯著酒杯問他:“瘋子,你說怎麼才能忘記一個人。”
瘋子不假思索回:“愛上另一個人。”
她苦笑一聲,如果有這麼簡單,她又何必折磨自己,坐在這裡喝酒。
瘋子不解:“你笑什麼,我認真的,都說男人花心,其實啊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你們女人才是花心的,只要愛上另一個就能徹底忘記前一個,而男生愛的永遠都是第一個,所以想要忘記一個人並不是一件難事,就看你想不想。”
她不服道:“我們女人的愛情哪有像你說的這麼脆弱不堪。”
“這是事實。”
姜可可拿起酒杯一飲而盡,然後重重地放下杯子,目光堅定地看著他:“管你什麼事實,我還就跟他死磕到底了。”
瘋子笑笑不再說話。
霓虹燈閃爍在這個城市的中心,從酒吧出來後,姜可可一個人閒逛在街上,她在一家數碼店停下。
很久之前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她跟蹤過顧小興,來過這家店,那時候還是十幾平方的小店,她站在玻璃窗外,看著他拿起一個相機愛不釋手,眼底釋放出光彩,她記得他有個攝影夢。
玻璃窗裡俊美的側顏讓她看得出神,顧小興突然拿起相機對著她這個方向轉來,食指按下快門,她慌忙轉身,在鏡頭前留下一個背影。
顧小興並沒有發現,因為那時的她對他來說只是個路人甲,跟大街上行走的人並沒有差別,片刻後,姜可可感受到他從店裡走出來,從她背後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