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陽就是聞歌地盤,鮮少有人不認識他,小時候他在村子裡惡名昭彰,稍大一點在府衙做捕快走街串巷,混了個臉熟,基本上看臉有點印象的都會主動打招呼。
這種親切的感覺讓他整個人都暖暖的,不過這次還有些不同,以往都是他一個人,現如今是拖家帶口,逢人就給介紹,旁邊這位是他這輩子關系最好的“哥們兒”。
有嘴碎的大嬸兒看到粉雕玉琢的麟兒,都會上前問上一句,“孩子都這麼大了,真是個能幹的小夥子,媳婦肯定是個頂漂亮的吧?”
每當此時,聞歌都尷尬的不知說什麼好,只能撓著頭打哈哈,不好意思看蘇昱卿的表情,街坊太熱心也很讓人心累啊。
“咱們要不要先去楊大人府上坐坐?”聞歌徵求蘇昱卿意見,想著都到了明陽,去楊振那裡非常方便,比回家的路程近多了,反正都要去,不如順腳先去。
“楊大人那裡以後再去,別忘了咱們此行目的,去你家才是最重要的。”蘇昱卿知道聞歌還沒準備好怎麼開口,可是終究要面對不是麼,那他不妨做一次惡人,有時候就得逼迫一下。
“好好好,你說什麼就是什麼。”聞歌看蘇昱卿堅定的神情,也就不再說什麼,開始給兩小隻講他小時候在明陽知道的趣事。
莫不凡知道這裡他家大人的家鄉,一雙眼睛就沒有停過,恨不得將周圍的景物都記下來,生怕錯過一分一毫,聽聞歌講故事也是極為認真。
原來聞歌是在這裡長大的,小時候那麼淘氣,幹過那麼多壞事,但是大了之後卻這般優秀,真是不可思議,一個人的變化可以那麼大嗎?
“那後來王家的小胖子怎麼樣了?他把你踢到水裡,你沒有報複他嗎?”麟兒著急道。
“你看我像那種吃虧的人嗎?我趁著他在院子裡玩,沒有大人的時候扔給了他一個馬蜂窩,據說給蜇成了豬頭,一個月沒出門。”聞歌現在講起來也非常得意,尾音上揚,就差有條尾巴翹上天了,那副模樣哪裡像是過了二十的,和小屁孩差不多。
“可是你是怎麼把馬蜂窩扔給他的呢,為什麼你沒有挨蜇?”麟兒疑惑道。
“這你就不懂了,需要技巧的,掏蜂蜜是我的絕活兒,方法是不外傳滴。”聞歌嘚瑟道。
蘇昱卿想起那時候聞歌總是將蜂蜜放在壇子裡埋在樹底下,吃的時候再去挖,然後再換個地方埋起來,偷偷摸摸的吃上一口,甜在心裡。
回村的路不短,可是在說笑中也不覺得長,聞歌是個倒不完的話簍子,一說起來就沒有停下的意思,而且語言極為幽默,逗的眾人笑個不停。
香河村地標出現在聞歌的視線內,還是那個熟悉的村口,每次回來都有種喜悅感,那種感覺來源於長久未見的思念。
“這裡就是大人出生的地方嗎?”莫不凡好奇道。
“是啊,感覺怎麼樣,是不是破破爛爛的。”聞歌打趣道。
“不是,村子雖然比不上大城市繁華,可是我更喜歡這裡,寧靜祥和。”莫不凡喃喃道。
“寧靜祥和……”聞歌細細品了品這幾個字,還真是一個字都和他們村靠不上,住在這裡的都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誰家有點事情全村的人都得圍上去,大概是因為太閑了,所以大家總因為雞毛蒜皮的事情爭吵,一點都不寧靜,更談不上祥和……
但是即便如此,聞歌還是深深熱愛著這片土地,因為這裡不止有他的父母,還有他最為珍貴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