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yetop >
sty1nove.k"
dataads297"
dataadforat="auto"
datafuidthresponsive="true"><ins>
由於蘇昱卿的到來,聞歌第二天啟程的計劃推遲了一日。蘇昱卿也不好意思打擾太久,和聞歌早早出發了,臨走前他給聞大勇留下了一個紙條,是聞歌新宅的地址。
這種事情他當然不好解釋,可是聞歌的筆跡和他的如出一轍,老兩口也沒有懷疑,想著這是聞歌給他們留下的驚喜,又驕傲了一把。
聞歌和蘇昱卿一人一騎,不緊不慢的往村口行去,兩人在香河村的的界碑前駐足了好一會兒,聞歌想,也就是沒個相機,不然一定要留個念,比個剪刀手,之後傻氣一笑。
“咱們先去哪裡?”聞歌問道。
“明陽和青陽我已經看過了,便去平陽吧,聽說那裡的海鮮味道一絕,咱們去嘗上一嘗,鮮城之名是不是名副其實。”蘇昱卿說道。
“海鮮是好東西,就是剛撈出來的才好吃,走走走,我都已經迫不及待了。”聞歌打馬前行,蘇昱卿緊隨其後,兩人興致頗高,竟是賽起了馬。
奔雷是難得的寶馬沒錯,可是蘇昱卿的更勝一籌,大概就是千裡挑一和萬裡挑一的區別,聞歌輸的十分不服氣。
“你的馬叫什麼名字?”聞歌覺得質量上贏不了,名字總能贏吧,“奔雷”還不夠霸氣側漏?
“追風,是不是還不錯。”蘇昱卿愛憐的摸了摸追風的鬃毛,從他開始學習騎馬追風便跟著他,一直到現在,感情自然不必說,親厚的很。
白色的追風和黑色的奔雷,還別說,竟然有點配。“如果我跟你說我的小黑叫‘奔雷’,你有何看法?”聞歌問道。
“用你的話說這名字很帥氣,和追風很相配。”蘇昱卿的說辭和聞歌的想法幾乎一致,讓他有些小開心,這算心有靈犀麼?
“好吧,既然你這麼說了,那我就勉強認為‘追風’這個名字很霸氣,和‘奔雷’一樣霸氣。”聞歌這般說道,表情喜人。
“小孩子心性。”蘇昱卿笑著說道。“其實這兩匹馬是不相上下的,只不過奔雷早些年受過傷,所以體力速度大不如從前,但是比一般的馬還是厲害許多的。”
聽了蘇昱卿的話,聞歌當即下了馬,將奔雷從前到後摸了一遍,最後發現肚子上有一道疤痕,以前從來沒發現過。
“這是怎麼弄的?”聞歌好奇道,頓時覺得應該對奔雷好一點,平時太不愛惜。
“以前騎著它去獵場,被人誤傷過,箭羽貼著它的肚子劃了過去,幸好救治及時,從那以後我就很少騎他了。”蘇昱卿說道。
這段記憶算不上美好,大概是他少年時期比較惱火的事情,雖說是誤傷,但他覺得總有挑釁意味,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對他繼承皇位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