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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倆兒的午飯也是草草解決的,兩個包子兩碗湯,一向能吃的聞歌竟然沒什麼胃口,多半個包子進了猴爺爺的肚子。聞歌也挺奇怪的,進李府之前猴子就消失不見了,不知道跑去了哪裡,等他們回程的時候,這位祖宗就又出現了,詭異的很。
聞歌仔細端詳著猴爺爺的臉,講道理還是不生氣的時候長得好看,白白淨淨的,生氣的時候花臉有點嚇人。“你說你是不是打算認我為主了,我還給了你那麼多好吃的,你又不會說話,我也不知道你叫什麼,給你起個名字好不好?”
猴爺爺才不理他那套,吃飽了就又要睡了,任由聞歌在那裡自說自話,可是還沒等進入夢鄉,就被眼前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人類提溜起來了,然後聽到聞歌說:“原來是隻母的,本來想叫你‘花臉’的,可是對女孩子來說太粗獷,那就叫你‘花旦’吧,是不是很好聽?”
猴爺爺撓了撓腦袋,不知道“花旦”是個什麼鬼東西,直覺是在誇她,就勉強接受了。“來,花旦,從現在起咱們就是朋友了,以後有我一口吃的就不會少了你的,給個面子握個手,好不好?”聞歌伸出一隻手,猴爺爺也效仿伸出了一隻,友好關系達成。
聞歌很是滿意,花旦絕對是腦細胞發達的高等動物,要不然怎麼能這麼善解人意呢。回去一定得給蘇昱好好看看,其實就是想顯擺一下,這種奇遇可不是誰都會有的。
回到家,聞大勇先去喂馬了,聞歌抱著花旦進了屋,錦娘已經準備好了晚飯,看到聞歌懷裡黑漆漆的玩意以為是隻貓,等著花旦把腦袋從身子裡抬起來,成功嚇了錦娘一跳。
“小猴兒,你這帶回來的是什麼,在哪兒撿的?”錦娘靠近看了看花旦,大著膽子伸了手,瞅見這副好皮毛難免手癢。
“娘,它叫花旦,你就當他是猴子吧,什麼種類我也說不清楚,但是它可聰明瞭。”花旦也挺給面子,沒有拒絕錦孃的觸碰,主要是覺得錦娘長得挺好看的,對它胃口。
“你把它抱回來是想養著?”錦娘皺了皺眉頭,她倒是沒什麼,就是聞大勇不太喜歡寵物,因為這些東西壽命都沒有人類長,總有生離死別的時候,養什麼都有感情,就是不想到時候傷心。
正說著聞大勇就進屋了,看見花旦的一瞬間就擰起了眉,這一路他也沒發現聞歌帶回來只猴子。“爹,讓我養它吧,保證不麻煩你們,也不用單獨給她準備吃的,我的分它一半就行。”為了養猴爺爺,聞歌也是下了血本了,吃飯可是大事兒,這都能分一半那得是多鐵的關系。
聽了這話聞大勇更不高興了,“你爹我像是剋扣它那麼點吃的的人嗎?你要養就養,但是先說好了,它要是乖乖的還行,四處搗亂就必須扔出去。”
似乎是聽懂了聞大勇的話,花旦沖著他呲了呲牙表示不服,直覺這個人類對它很不友好,十分該死,也就是看在聞歌的面子上大事化小。
“我保證花旦不惹事兒。”聞歌倒是沒那麼多想法,能養就很開心了,他覺得可能上輩子就是個沒心沒肺的人,盡管多活二十年,現在變成孩子也沒什麼違和感,童年就是該享受嘛,等長大了肩負責任的時候,想任性都沒有機會。
錦娘挺喜歡花旦的,還單給它拿了個碗裝了些飯菜放地上,花旦圍著碗轉了幾圈,發現無從下嘴,拽了拽聞歌的衣服揮了揮手,“吼吼”兩聲,指了指聞歌手裡的筷子。
聞歌把筷子遞給它,但是花旦使不利索,也不會抓,錦娘見狀去拿了個勺子,這才解決了猴爺爺的吃飯問題。
花旦吃飯也可以說是個奇景了,聞歌本著服務到家的精神,覺著地上涼,拿了個小墊子過來,又拿了個小凳子,把地上的碗放在上面,花旦坐在墊子上,凳子的高度剛剛好,它就不用弓著身子了,一眼看過去,跟個小孩子沒什麼區別。
就連聞大勇都多看了好一會兒,農村總是有些迷信,覺著這種屬靈的生物都有點神神叨叨的意思,花旦的出現是不是說明聞歌以後會出人頭地呢?
晚上睡覺的時候,聞歌本想讓花旦睡在他身側的,可是猴祖宗不那麼想,就喜歡在腳底下躺著,也不蓋被子。這一晚上應該是聞歌睡得最不好的一次,因為總感覺胸口有些悶,喘不過氣,過一會兒就好了,斷斷續續的。
第二天聞歌早早就醒了,花旦卻不見蹤影,到了院子裡發現雞飛狗跳的,花旦追著他們家打鳴兒的公雞不放,上躥下跳十分靈活,嚇得公雞毛都掉了。
“花旦,你身份這麼高貴怎麼能和低等生物過不去呢,不嫌掉價嘛。”聞歌怕聞大勇看見生氣,得先一步阻止這混亂的場面,不能和猴爺爺正面沖突只好曲線救國了,大家都愛聽誇獎,希望對方能聽懂。
果然,花旦聽了聞歌的話覺得有幾分道理,三兩下站上了聞歌的肩膀,不打算再和擾人清夢的公雞計較,只要以後雞不再亂叫,它肯定既往不咎,畢竟是高智商生物,大人大量。
“等吃了早飯我帶你去見個朋友,你肯定會喜歡他的,長得特別帥,毀天滅地那種。”聞歌去井邊打了些水洗臉,冷水一激,腦子頓時清醒,汗毛都炸起來了。
花旦學著聞歌的樣子把手放在了冷水裡,剛伸進去馬上縮回來,身子跟著一抖,不是一般的涼啊,怎麼也得在太陽底下曬曬再洗,人類果然愚蠢。
看見花旦吃癟,聞歌樂不可支,聽見屋裡傳來的動靜,知道是聞大勇起來了,趕緊把院子裡的雞毛清理幹淨,然後若無其事伸著懶腰,活動活動手腳,假裝什麼都沒有發生。
聞大勇狐疑的看著聞歌,這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他家猴崽子起來的這麼早,但是仔細觀察了院子裡也沒發現什麼。“起來了就跟我去收稻子,回來一起吃飯。”
被逮個正著,聞歌這回屋補覺的腳還沒伸出去就被叫走了,真是命苦。轉念一想,一日之計在於晨,就當是鍛煉身體了,也沒那麼不情願。
聞歌是第一次幹農活兒,上輩子也是個五穀不分的主兒,剛開始還挺新鮮的,幹了沒有半個時辰腰就直不起來了,感嘆農民伯伯的辛勞,真是粒粒皆辛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