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太過失望,或許刺激太深,沒幾天便傳來她生病的訊息,自此,住進了精神病院。
我知道,她受刺激,生病,都跟我脫不了干係,所以每次來,她對我大發雷霆甚至大打出手,我都不曾還手。
但,卻難免心痛。
我知道,她跟我一樣,不是好人。
從精神病醫院出來,我被哥哥叫回了家。他邀請我到他的公司去上班,願意給我一個極好的位置。我拒絕了。
我的一生,努力奮鬥似乎不需要,因為我並不知道自己的目標在哪裡。現在的我,只想就這麼活著,似乎每一天只是為了活著。
渾渾噩噩,過了許久。有一天,在街上,我碰到了蔣思齊。她推著小推車,臉上洋溢著幸福的微笑,正在跟人打電話,在電話這頭撒著嬌。
看到我,她結束了對話,朝我揮揮手。
沒想到,她竟然認得我。
我停下,她走過來。
“那天的花我是有意投給你的。”
她連彎都不拐,直言道。
我驚在那裡。
“我聽說過你的事,坦白說,我覺得你跟我挺像的,我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她的眼睛明亮無比。
“曾經做過壞事並不代表一輩子都得受到詛咒,當然,我們也不能一輩子那麼壞下去。只要變好了,一樣有資格得到幸福,像我一樣。”
我認可她的話,只是……
我低頭看著自己的腳,那是讓我最難堪的地方。就算很久沒有做壞事了,我還是知道,自己不可能再找到良人。
“另外,應凡一直想當面向你致謝,謝謝你勇敢站出來澄清和他的關係。”
她說的是我母親把我和徐應凡關係搞得很曖昧,我登報澄清那件事。
“那本來就是我們的錯。”
她沒有說什麼,卻意味深長地拍了拍我的肩。
“要幸福啊。”離開時,她道。
看著她走遠的背影,我的心莫名地晃了晃。
我比她長,已不再年輕,心早就千瘡百孔,身體也醜陋不堪,根本不敢奢望所謂的幸福。
我去了墓地。
那裡,長眠著我曾經最愛,為之發瘋發狂的男人——韓修宇。
這個名字,潛藏在我心中,像一道疤,無法撕去。因為這個男人,我做盡了壞事也把自己毀得乾乾淨淨。但我知道,他沒有錯,錯的全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