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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鬼還是給帥哥做了特助,因為除此之外,人事根本不跟他談,況且薪水開得足夠高,從衣服到房子到車子,也都一一配備。
醜鬼接受了就適應得很快,帥哥指東他往東,帥哥讓坐他不站,算是對得起他這個身份。
新手機又又又響了,是裡邊唯一的號碼。
“送我去xx夜總會。”帥哥聲音十足威嚴。
見了面,帥哥一看醜鬼,當即把跑車踢得嗚哇亂叫:“沒給你買衣服嗎?你當這是去收破爛?!是不是要我親自幫你換?”
醜鬼已經看出來了,這位x總不比那位老x總,老x總是白手起家的,做到那個位置,早不看重衣著外表,所以才會賞識醜鬼。
但這新x總,自己漂亮矜貴得像孔雀,連帶身邊一眾秘書助理高管,也個個又好看又聰明。
醜鬼長成這樣,如今雖然不說文盲,但智慧畢竟沒有寫在臉上,況且也就是這張臉,別人都不願花時間瞭解他的內在。
所以帥哥x總留著他,是非要挑戰自己的審美跟度量麼?畢竟海納百川,他不僅留得住精英手下,也能收留醜鬼這樣的意外。
醜鬼看得通透,還把自己逗樂了,匆匆回去換身衣服,由裡而外都是名牌,只差戴個面具,不然也跟t臺超模差不多。
上了車,帥哥還是一臉嫌棄,醜鬼卻怡然自得,絲毫沒把車裡的低氣壓放在心裡。
夜總會裡燈紅酒綠,偌大的包間已經坐了十幾個人,男男女女,清一色小年輕,且個個貴氣逼人。
這些就是帥哥的二代圈子了。
帥哥已經被一群人簇擁著坐下,那些人一口一個x少,帥哥看起來很受用,對遞過來的酒,靠過來的溫香軟玉,都不拒絕。
相比帥哥的受歡迎程度,醜鬼的出現也引起不小的騷動,畢竟帥哥往常聚會帶的都是俊男美女,哪裡見過此等生物。
倒是也有人見過,就那天在醫院門口,被帥哥擁著的清俊少年,此時坐在帥哥旁邊,盯著醜鬼玩味地笑。
“這位就是x少的新特助?”少年拿著麥克風笑著問,“x少你不早說,那天我可是失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