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設想我要放棄季銘,我就不甘心,還有點委屈。
畢竟他那條朋友圈還在。
我不相信我們兩個真的沒有緣分。
俗話說什麼來著,前世的千百年同床枕才換來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我堅信,我和季銘肯定從盤古開天闢地那會兒就有緣分了!
雖然那時候他可能是某個細菌,我也可能是某個細菌。但這個不重要!物種相同才能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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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唐辛說:“當然是繼續,我鏗鏘玫瑰都沒有在怕的,你烈焰百合也不能怕。”
唐辛:“行吧。”
唐辛:“但你能不能不要叫我千百年前沒改過的小號微博?你鏗鏘就好了,別管我烈焰不烈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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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通之後什麼事情都順暢起來,直到我肚子叫了一聲我才意識到我餓了。我勾著唐辛的肩膀,豪邁地說:“為了慶祝我想通,今天這頓我請客,你買單。”
唐辛白了我一眼:“別吧,你這個弟弟,你會把我吃垮的。”
我:“上帝真過分,憑什麼我和你差不多高,你就胃口小,我就吃得多。”
唐辛:“能吃是福,你別糾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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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有小飛蟲撞到了我的眼鏡上,我把眼鏡拿下來擦。由於我離了眼鏡十米之外人畜不分的近視,我只好依託人形柺杖唐辛。
我本來就看不清路了,唐辛居然還不讓我拉著他。他一直把我的手往下撥,我只好越抓越上,連眼鏡都擦不了。
我被唐辛拖著走,一路上踉踉蹌蹌。
校門口外開了很多店,專門轉學生的錢。而且我們學校的位置挺巧,坐公交過幾個站就是商業區。商業區一輻射,我們學校周圍都多了很多學生消費不起的咖啡店。
我都不知道那些店用來幹嘛的。
我眯著眼睛數模糊光圈,企圖找到我最愛的麻辣燙。
然後我好像,貌似,可能,應該,看到了季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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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是很奇妙的,你都不知道哪一天你就多了一個火眼金睛的技能,在萬千人海中你一眼就能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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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頓住了腳步,隔著櫥窗看著裡面的人影。
季銘不是一個人。
他對面坐著的是一個女生,是那天對他告白的女生。
因為她的頭發我印象深刻,是紅色的,最熱烈勇敢的顏色。
和我一點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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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鏡已經擦幹淨了,但是我不想把它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