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下去,軟爛鮮嫩又彈牙,滿口生香,果然好吃極了。
等啃完了雞爪肉,林善舉還在意猶未盡地嘬著骨頭,恨不得連骨頭都嚼爛了吞下去。
可惜他吃不到第二隻,因為家裡人口多,雞爪子只有十來個,每人也就將將只能分到一隻虎皮雞爪而已。
“娘,咱們下次什麼時候還能再吃到虎皮雞爪呀?”晚飯後,林善舉忍不住偷摸兒地問任芸道。
任芸望著這隻小饞貓,知道這小子是沒吃夠雞爪呢,不覺無奈道:“娘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再有這麼多雞爪呢……”
這個時代雞都是按整隻賣的,而且還不代殺雞,都是活雞進行買賣。要不是這幾日為了研製炸雞,家裡連續殺了好幾只雞,可還真湊不到這麼多雞爪。
雖說任芸空間裡有現成的,但她也只能渾水摸魚地添兩隻進去,讓她掏出一大盆來,她回頭該怎麼解釋去?
林善舉聞言不經一臉的失落,確實,這雞爪子又沒處買,而且家裡總不能為了攢雞爪子,天天殺雞吧?
於是他只得失望地離開了,結果回屋睡覺後,夢了一整晚的虎皮雞爪……
等到第二日醒來,吃貨林善舉一躍而起,心道,不行,他得想個轍,搞些雞爪回來!
說幹就幹,早早吃過早飯後,林善舉便跟家裡打了個招呼,然後便騎著大紅出了門。
任芸知道他要去搞雞爪子回來,一時間簡直哭笑不得,但也沒阻攔,放任他去了。這要是弄不回來雞爪,今晚怕是這小子得睡不著覺了……
林善舉騎著馬直奔鎮上,他先是來到了鎮上最大的那家飯館。
這家飯館有一道招牌菜是紅燒雞,還挺有些名氣,許多人都愛來這裡買紅燒雞吃。
林善舉想的是,飯館裡每日都要殺雞燒菜,而一般食客都不太喜歡吃那玩意兒,他只要花錢,肯定能收集到好多雞爪。
於是林善舉便找到了飯館老闆的,協商買雞爪的事。
結果沒想到的是,飯館老闆連連搖頭說不賣。
林善舉頓時不解道:“為何不賣,反正客人大多不吃雞爪,你不如賣給我,還能賺著錢。”
飯館老闆雖然一口拒絕了,但估計是看著林善舉騎馬而來,又儀表堂堂,只當他是有錢人家的少爺,所以態度倒還是客氣。
笑呵呵地對林善舉道:“不是我不想賺這個錢,而是我們飯館燒的雞,向來都是一隻雞燒一盤菜……”
“我若是把雞爪賣與你,這菜裡的雞就明顯少了一部分。回頭客人們便會覺著,能少了雞爪,就能少了雞肉,只當我們店不實誠,昧下了他們的雞肉哩……”
“再者,雖說許多客人不吃雞爪,但也有一些客人就愛吃那個……我總不能為了賺那幾個銅板,失了名聲吧。”
林善舉聽完,想了想,確實是這麼個理兒,只得作罷出了店門。
他牽著大紅,不覺嘆了口氣,沒想到他想了一路的買雞爪好法子,就這麼失敗了。
唉!想吃個雞爪,怎麼就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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