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訊上,“神龍”已透過了張重的好友請求。
聊天對話方塊中,神龍一點前戲沒有,直接發過來一份合約。
“這個神龍有點高冷阿,”張重也沒有廢話,直接回了一句:“我是未成年人。”
手機開啟不了合約文件,張重乾脆退出飛訊,把手機丟給趙有慶,起身去廁所跑毒去了。
另外一邊,林楚一看見“我是未成年人”也很驚訝,當編輯兩個月,她還真沒簽約過未成年作家。
她把聊天截圖發給了主編,問:“未成年人能簽約嗎?”
孫浩寧看見截圖,頓足捶胸:千算萬算,沒算出來作者是個未成年人。
一個未成年人,怎麼能寫好官與商的種種糾纏,怎麼能寫好商海里的波瀾壯闊呢,甚至怎麼保持住穩定更新都是問題。
張公子你誤我!
心裡在滴血,孫浩寧還是正常的回答了疑問:“可以簽約,不過未成年人要補充一份監護人簽字和戶口本影印件。”
他傳送了一份附件過去。
於是張重中午回家登入飛訊就看到了兩份檔案。
可能因為作者是未成年的緣故,神龍終於多打了兩句話。
“合同仔細看,不懂的地方,要諮詢父母,或者直接找我。”
“啟程收到你們郵寄過來的合同,才會更改作品狀態。”
“不要為了寫作耽誤學業!”
張重回復:“收到!”
簡潔明瞭的回覆讓林楚一有點發愣。
當編輯兩個月,她遇到的作者大都是問題寶寶,像這樣寡言少語的,還真少見。
“這個張公子還挺高冷的?”林楚一心裡想道。
其實不是張重高冷,實在是他拎得清。
就像娛樂圈新人籤的第一份經紀合同一樣,沒有名氣就沒有議價權,被剝削是必然的。
店大欺客,古今中外概莫如此。
所以自從察覺到他啊責編有些高冷後,他也懶得多bb。
等我均訂過萬再回來跟你掰扯掰扯。
不過合同還是要給老爸掌眼的。
張重把列印好的合同放在客廳,打電話通知老爸。
張國富對這種著作合同還是很感興趣的,早早就回家了。
下午放學,張重就看到老爸在客廳愁眉苦臉。
他笑著問道:“老爸,怎麼樣?是不是覺得合同很坑?”
張國富把揚了揚手裡的合同,說道:“特別坑!你看了沒?”
張重搖頭:“我看它幹嘛?看了最後還得簽字,倒不如不看。”
他其實還是大略過了一遍。
特別注意其中兩個點:訂閱分成和出版發行收益分成。
前者他佔淨收益的50,後者是60。
就這兩點已經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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