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隋沅,半孤兒,畢業於春城一所三流大學,表面職業:神棍,宗教用品商店小老闆,
隱性職業仙家代理人半退休狀態)出生於1980年。
因為沒見過親生父母,是養父母收養的我,至於我是撿的還是要的。
我也完全不知道,所以我也不知道我的籍貫是哪裡。
至於為什麼說半孤兒,因為我13歲以前有人收養,13歲以後就單飛了,事情發生在我13歲那年的開春。
下午快放學的時候,縣啤酒廠來人找我,接著我被告知叔嬸我被養父母要求叫他們叔嬸)失蹤了。
叔是縣城啤酒廠的銷售人員,嬸是出庫統計。
失蹤的當天,叔跟往常一樣跟廠裡的送貨車去鄉下送貨,嬸臨時決定要去看個朋友,就請假跟著一起去了。
送貨途中出了事故,車翻到在堤壩下的水庫裡了,清理現場的時候。
才發現他們夫妻不見了,根據司機說車翻的時候人還在。
警察推斷如果不是在翻車的過程中跳車了,就是落水了。他們夫妻就這樣消失了。
因為沒有發現他們的屍體,所以不能確認死亡。以人口失蹤結案。
於是我就暫時擁有我們一直居住的,位於城東郊的一個500平米左右小院。
其中包含53平米的兩間自建房外加一個倉房。鳳凰26型號斜梁腳踏車一輛,我叔嬸的歷年積蓄3728元錢。
因為是以失蹤結案的,兩年內沒訊息才可以申報死亡銷戶,這些東西算是遺產才完全屬於我。
酒廠先期補償8萬元人民幣,以及酒廠每月支付我,正式員工薪水的60作為生活、教育費用。
並且寫下了承諾書。單位承諾,如果兩年後沒有叔嬸的訊息,就可以申報死亡。
到時候單位將負責我,在上學期間的所有學雜費用。應該說那個時候的人,還是比較厚道的。
雖然我不知道其中有什麼黑幕,但給我的條件可算非常有良心。
現在又只是失蹤而不是死亡銷戶,等於我就是自己的戶主。
八萬元的補償款,只有我滿18週歲以後才可以支配。啤酒廠允許我在單位食堂就餐。
從那以後除了早餐,我就每天中午去食堂吃飯,並且帶一份晚上回去吃。
叔嬸對我非常好,雖然是養父母,但我覺得他們對我很遷就。現在他們失蹤了,我感覺很失落。
幸好我可以在食堂就餐。酒廠效益好,福利待遇就好。每頓都有肉食。
現在我還記得,當時一個尖椒炒豬腸才1.2元,米飯.0.2元一碗,油炸麻花0.18元一根。
我每月領的120元根本就花不完,還有結餘。所以我對同學也大方。
由此收穫了不少同學的友誼。其中有兩個最好的同學,在這裡就省略真實姓名吧。
一個叫小剛,一個叫小果,這是兩個到目前為止幾乎相伴我一生的朋友。
叔嬸出事幾天後的一個下午,我迎來了改變我一生的朋友。
那天放學進門先把中午帶回來的饅頭,剩菜,書包放到炕上。
接著去後院拿點柴火點火燒炕,我總覺得叔嬸不會真出事。
所以我要把房間燒暖了,萬一他們回來起碼炕應該是熱的。
看著火燃燒起來,感覺到了一點暖意,用個鍋聯把剩菜饅頭放進去。
這樣飯菜熱了以後很久也不會涼,什麼時候餓了什麼時候吃。
作業什麼的在學校就已經寫好了,看了看房間也還算乾淨不用打掃。正打算做點什麼。
就聽見小果在喊;“小沅、小沅”,語氣中帶有一點驚喜。
“怎麼了,瞎叫喚什麼啊,進來唄門開著呢。”我邊往外走邊說.
“有個小狗不知道誰家的,就在你家門口趴著呢”小果喜滋滋的說
走出院門就看見了趴在我門口一隻小奶狗,憨乎乎的嘴巴溼潤的鼻頭。
眼睛黝黑不見底的清澈,耳朵半立著,黃色的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