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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笑了一通,到了吃午飯的時間。
張明要請戴麗麗吃飯,戴麗麗說:“從現在起你就是在給我打工了,飯就由我供吧!”
張明說:“從現在起,我就是你的男朋友了,哪有吃飯時讓女朋友掏錢的道理?”
戴麗麗說“那好啊!我要到皇都大酒店吃鮑魚!”
皇都大酒店?鮑魚?那我可買不起這個單。張明說:“不能這樣宰男朋友吧?”
戴麗麗說:“要做我的男朋友,就必須有這個財力。沒這個財力,就老老實實地給我打工。張大縣長,你做選擇吧!”
張明說:“那我還是老實一點吧!我給你打工。”
戴麗麗笑著說:“算你識相,知難而退了!要不然,你一年的工資也只夠陪我吃頓午飯的。”
張明說:“我現在明白為什麼有些官員要去做貪官了。肯定是有了一個像你這樣的高消費的女人。每一個腐敗的官員背後都有一個或幾個奢侈的女人啊!可怕啊可怕!說美女是禍水不是沒有道理的。”
戴麗麗說:“不要把責任往女人身上推。外因是透過內因起作用的。歸根結底,還是在於你們男人的貪婪。討論這麼嚴肅的話題幹什麼,我們吃飯。”
吃過飯後,戴麗麗說:“我們還得置點行頭。這樣出去太寒酸了!”
張明說:“不需要了!你這身衣服已經夠美了!”
戴麗麗說:“我是不需要了!但是你需要。你看你的這身西服,根本就是大路貨,怎麼見人啊?”
在她的強拉硬拽下,張明和她進了專賣店,買了一身他都叫不出牌子的名牌西服。一下子就用了戴麗麗八千多。對鏡一照,果然是人要衣裝,佛要金裝。穿上新西服的張明顯得更加英俊帥氣了。戴麗麗想,這樣的精品男人就算做真的男朋友也不錯,可惜結婚了!
接下來,她又給他買了一款手機,花了四千多。包裝完畢後,才向目的地進發。
一路上戴麗麗介紹說,這幾個同學都是外省人,都有高幹背景的。一個個都貌美如花,在大學就她們被稱為“五朵金花”。幾人在同一個寢室住了四年,關系十分要好。唯有一樣,那就是她們之間一直都在“明爭暗鬥”,比成績,比衣服,比消費,比男朋友,不過,這一切的比都還在良性競爭的範圍之內,沒有引發矛盾糾紛。
畢業之時,她們相約,畢業五年後要聚會一次。這五年她們一直都沒有聚會過。只保持著通訊聯系。今年正好是第五年,因為她們四個都結了婚,所以就規定今年要帶老公或男朋友出席。其實說白了,其中也有一種比的意味。戴麗麗不好意思說自己還沒有男朋友,只好採取了“拉壯丁”的方法。
張明說:“不知她們的老公中有沒有工商部門的?”
“有沒有工商部門的又有什麼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