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下在!”趙老三站了出來。
李耕指著苗鬍子道:“就是他紮了小樹一刀,你給他報仇,到那邊去把他砍了,宰一隻狗一樣,不難吧?”
“不難!”趙老三唰的拔出了唐刀,上前拽著苗鬍子就走,那苗鬍子繼續大聲喝罵,自己玩了半天就是想保一條小命而已,可是李耕竟然不講武德,說殺就要殺自己。
“……小白臉子!容不下英雄……”聲音戛然而止,不一會趙老三拎著苗鬍子的人頭回來了!
李耕厭惡的說道:“扔掉扔掉,噁心不?扔掉喂狼。”
武玲瓏冷不丁的說道:“沒有狼了,都被我們殺光了!”
“呃!”李耕又開始尷尬,他看著薛剛說道:“薛將軍,都一樣,首領全都殺掉,那些嘍囉俘虜可以押到前面的市鎮去!”
“這些匪首都有懸賞,能換銀子的!”有人提醒。
“啊!?那好吧,匪首的腦袋帶上換銀子,誰不嫌棄誰拿著啊!”李耕最後補充。
……
路上武玲瓏又抓李耕訓話,李耕只能唯唯諾諾的,但是武玲瓏只問他,為什麼要將匪首都殺了?為什麼對苗鬍子都懶得說話就要殺掉。
“反正是要殺掉的,留著多一天都是禍害。”
看武玲瓏不懂,他又解釋:“這些傢伙能量極大,一個個都不是省油的燈,溜走一個都是罪過,反正是要殺人,自然殺的就應該是頭腦才行,對下面的人才有震懾效果。”
他當然知道武玲瓏的想法,江湖綠林聚義的想法以後就不要再有了。
一天之後隊伍進入大平鎮,忠義軍之前安排的人手來接,此人正是伏牛山的那個老匪馮思朗。
上次馮思朗跟著四海通的商隊帶著伏牛山的烈酒就來到了這裡,不但要做生意,還要打點和建立據點。作為伏牛山烈酒的定銷點,以及住腳點。
這個馮思朗還真的是有點能力的,在這裡不到半年的時間,就將大平鎮裡裡外外的關係捋順了,還與周圍的遊牧部落建立了關係,他的烈酒銷售的極好。
雙方都是熟人,彼此之間也都不客氣了,一千多的精兵這次全都進駐大平鎮,等同於可以順便接手整個鎮子。
但李耕暫時沒有這樣的想法,不過馮思朗卻在晚上跟他彙報完事情之後,特地說了另外一件事,而這件事恰恰證明了馮思朗的野心。
“軍師,此地二十里之外有一個渤海人建立的城池,叫做興城!規模不小,但卻是人很少,周邊幾個大的市鎮都前往那裡做貨物交換和參加市集!這兩年發展很好!但他們卻有一個很奇怪的規定!”
李耕奇道:“什麼奇怪規定?”
“我聽說興城的城主是可以花錢來當得,假如這個城主是我們的人來當……您想想,對我們的事業,單說生意吧,哪個好處可不是一點半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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