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決定了去刺殺王雋。
吃完早飯後,他開始收拾行裝。
他準備了十天的乾糧,包裹裡盡是糧食。
當然,武器是關鍵的攜帶物。還是他慣用的四支投槍和一支石矛,順帶還把一把石鐮塞進包裡,作為生活必需品。
他去和母親告別的時候,誇瓦露出不捨的表情,諄囑道:“那個男人不好對付,千萬要小心。一定要先確保自身的安全,殺不了就別殺,不要勉強。”
“是。阿媽放心,我不會蠻來的。”
辭別了誇瓦,奎克一路往南追蹤前行。
下午,奎克來到了石崖附近,看見英子諸人正在新搭的房子外側挖溝。
到了晚上,英子的人圍著篝火跳舞,奎克聽見了王雋吹奏的笛聲,那是他從來沒有聽過的最好聽的樂曲。
優美的音樂加上歡快的舞步,他幾乎被現場歡樂的氣氛感染了。
他甚至有點嫉妒。這些異族人和自己的族人在一起的時候成天苦眉愁臉,這個時候卻是歡天喜地、無憂無慮。
到夜晚大夥入睡,奎克沒有任何下手的機會。
這不意外,奎克不急。
路上他就想過許多刺殺的方案。
關鍵點就是,必須一擊必殺,否則根據以往的教訓,自己就可能被這個男人反殺。
想要一擊必殺,最好是貼近突然行刺,一矛穿心。
至於投槍,也是一個辦法。奎克對自己的投槍技藝是信心十足的。不過難於做到萬無一失。一旦失敗,自己容易暴露。
想來想去,還是貼近刺殺最為可靠。
但是貼近談何容易?
唯一的辦法就是等。
等待機會。
奎克知道貼近的機會是很難等到的,但除了等,沒有別的辦法。
晚上,他在附近找了一棵樹,用繩子做防護,防止自己睡著從樹上掉下,然後就睡了。
第二天,他被不遠處山崖下的喧鬧聲吵醒,於是藏身樹上窺視。
一直到人走得差不多了,都沒有發現目標。
他並不失望。這才來呢,急什麼。
他悄悄溜下樹,找了小溪一處沒人能看見的拐點,打理了一下自身。
然後,他聽到了腳步聲,立即上岸藏身在樹叢觀看。
這一看不打緊,立即讓他驚喜萬分。
對面走過來一個男人,他的衣著打扮和那個男人完全吻合!
而且,竟然只是一個人出來!
這樣的機會簡直是千載難逢。
他看見王雋身邊跟著一個小狼崽,小狼崽和王雋很是親密。這讓奎克很感困惑。
狼都是殺來吃的,這個小狼崽是怎麼回事?為什麼狼和人成了好朋友?
不過這不要緊,先把這個男人殺了,再殺狼崽果腹。
奎克觀察了地形以後,選擇樹林裡小路旁一堆濃密的灌木下潛伏了下來。他認為如果這個男人往這邊走的話,肯定會選擇這條小路。到時候一躍而起,出其不意,殺死他是完全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