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決定在腿和背上找找。
王雋走到老虎的身軀旁邊,挑開老虎身上皮下的一層膜,下面肌肉的紋理便清晰可見。
虎筋長成怎樣,王雋沒見過,但生牛筋是見過的。白白的,南方人拿蘿蔔來煲。街頭的小販經常推一輛車子,載一鍋牛筋煲來賣,味道好極了。
據此,找到虎筋並不難。跨過關節的,白白的細長肉條,必定是虎筋。
王雋拿著火把仔細辨認後,動手在每條腿上取下了兩根虎筋,背上也找出兩根,合起來十根。
做完這些,他把刀給了英子,讓她繼續切肉。
英子切啊切,切到根部虎鞭的時候,把它割下來,準備當垃圾扔掉。
王雋一旁看見,趕緊喊住。
我靠,這東西放在現代那是無價之寶啊,據說男人吃了這玩意兒整個人都會變成猛虎。這麼好的東西英子怎麼隨手就扔掉呢?
“你要這東西幹嘛?”英子問。
這個問題可不好回答。王雋不是自己想用,而是覺得這東西值錢,扔掉可惜。
這個女人究竟懂不懂虎鞭的作用?
王雋估計她大概是不懂的。
他含糊地答道:“留著吧,以後有用的。”
於是,他把虎鞭和虎筋放在一起,打算把它陰乾,儲存起來。
——
把老虎的皮肉內臟都處理好,天已大亮。
其他人都去補覺去了,而英子卻顧不上休息,過來和王雋商量拉人的事情。王雋掐指一算,桃花過來已經有十七天,兩個多星期,王雋分析,桃花剛剛出走的時候,部落一定會加強監控,提防英子再來挖人。但時間一長,這裡毫無動靜,這些人肯定會鬆懈下來。
可以考慮再去拉人了。
“順帶,讓她們帶一下鹽過來。”英子道。
王雋知道,英子帶過來的鹽馬上要吃光。現在弄鹽還有點費事,讓別人帶一些過來,不失為一種辦法。
食鹽這東西在海邊不是什麼稀奇貨,部落不會看得很嚴,容易拿到。
“你準備拉多少人過來?”王雋問。
英子腦子裡數了數,答道:“六到八個吧。”
六到八個?人數翻了一倍還不止,到時候睡覺都會成問題。
上次起颱風,大家都往裡面移,裡面馬上就滿了。何況,十多天過去,洞裡面堆滿了籮筐籃子,裝著準備過冬的食物。現在,六個人住裡面,感覺都不寬裕。
“怎麼,不行嗎?”見王雋沉吟,英子問。
“來那麼多人,山洞住不下的。”王雋道。
“我們可以在外面的平地上搭一個棚子,等做好了房子,再住進去。”英子建議。
“我們住山洞,她們住棚子,這樣不好吧……”
“沒事的,不會有問題的。這些人以前都歸我管。”英子道。
“哪,你準備什麼時候過去?”王雋問。
“馬上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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