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場的有些護道人在外也有兼職,但大都是凝魄期以後才逐漸接點私活,而且是大都是商業組織的供奉之類的。
如雲飄飄那樣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名氣在聚魂圓滿的時候就開始接私活的已經是極少數了。
但眼前這位才特孃的剛從道院畢業,就政商道全佔了。
而且還不是那種可有可無的簡單身份。
自己要不要請示以後再做決定?
“無妨,像雲修士不也在第一道院任職嘛,偶爾還接一些站臺的工作,只要不違背道場和道盟的禁令就好。
話說回來,道盟和各個道場也鼓勵護道人和傳承人適當的參與到社會中。
無論對自身的資源的補益還是對修行本身的感悟上來講,閉門苦修不是最好的選擇。”
韓軍暗自咬了咬牙,直接作出決定。
“諾,這是加入護道堂所需簽訂的靈魂契約,你看看有沒有問題?”
羅跡接過這份玉質契約。
魂識感知了一下其中的內容,第一部分是成為道場護法堂乙級護道人後,所能享受到的資源便利。
每月的有一定額度的靈石供應,貢獻值;
三折購買道場的丹藥,法器,寶器,秘術;
每個月有凝魄期或者以上的修士講道;
甚至與官方發生衝突後,所有審判程式全程有道場的人旁聽,併為護道人儘可能的提供支援。
零零碎碎的還有許多。
當然,享受權利了也一定要履行義務。
在不違背道義的情況下,服從道場的安排;
對於道場指定的任務,在理由不充分的情況下不可拒絕;
無論有多少身份,有道之修的身份位列第一位,道場護道人的身份位列第二位,其他身份再次。
最後是一些禁令。
如,不可背叛諸夏盟,不可修煉邪惡功法,不可濫殺無辜,不可...
這些禁令對羅跡來說,沒有什麼苛刻到難以接受的地方。
倒是關於身份定位這一條讓羅跡很驚訝,道場護道人的身份居然排在有道之修之後,看來道盟對自身的的定位真是遠古上古的修道士。
以前世的說法就是,羅跡去應聘某大學研究室研究員的時候,合同裡一條規定是,科學家的身份是第一位,大學的職員身份是第二位。
這意味著,如果大學的作風出了問題,他羅跡完全可以不鳥大學領導的安排,甚至可以跟他們對峙。
這一點還受到法律的保護。
這是一種針對道場道盟的自身糾錯措施啊。
無論在實際執行中會有多大的偏差,至少契約裡鼓勵護道人做一位真正的修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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