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前後寫了五萬多字,對於一個寫短篇的初衷來說,太長了一點。接下來我要考慮一下,怎麼用兩萬字左右講一個完整的故事。
本書每一章寫之前,我會有一個大致輪廓,但不知道怎麼,寫著寫著就信馬由韁了。比如笑湖戈去馬奎家做客,我覺得情節太單薄,於是吳薇薇就橫空出世了。
寫林小安的初衷,是準備用於和賀伯平在隔絕的環境裡,鬥一鬥的借力,但寫到那裡後發現,這樣是不符合邏輯的,於是就擱置了起來。
然後當寫到去灣灣的時候,卻突然發現林小安是一個絕佳的合理素材,於是再度啟用,真不是之前埋下的伏筆。
記得當時想混個作家時,憋了一陣,總湊不齊要求的兩千字,而到現在,不管寫得好壞,好歹也有五六萬字了,而且很輕鬆,每一章的主體部分基本上都是我睡前躺在床上,一邊yy一邊打字就搞定了。
下面的故事每章我不會寫2000字這麼長了,因為我發現1000字很容易,就在我睡前那半小時就可以全部完成。而兩千字我要完成一天一章的計劃,卻一般會加用到另外的時間段。
本來就是我自己娛樂,為了我那個計劃了就要做到的強迫症,而搞得有點辛苦就完全沒有必要了。
第一篇《南嘉魚》其實我覺得從文學角度上來說,也是完整的,但總留了一些後續,我想想如果要續,怎麼來續完。
好了,不管怎麼說,這一篇《小虎哥的潛伏》好歹是一個完整的故事。
下一篇我寫什麼呢?我今天晚上睡覺前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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