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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一天之內破解三樁殺人案, 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尤其是對方不允許他們找外援。不管是破案的刑警,還是協查的法醫等,都只限定丹藤市的相關人員。
上面的領導很硬氣地表示,不能聽從殺人犯擺布,於是從鄰市調來好幾名刑偵骨幹,還有其他經驗豐富的協辦人員——結果, 這些人剛走進市局大門沒多久,某個快餐店就發生槍擊案。
持槍歹徒對包括店員在內的七人進行射擊,三人當場死亡, 其餘四人也都中了一槍送醫院搶救。
不等領導發怒,k先生宣佈對此次槍擊案負責。
“玩遊戲嘛,就要遵守遊戲規則,不然你破壞一點, 我破壞一點,還有什麼意思呢?”男人微微傾身, 對著攝像頭咧開嘴角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壓在唇邊,用講悄悄話的語調輕聲說道:
“不要真逼我發飆哦。”
——沒人敢再逼他發飆。
經此一事,此人的喪心病狂讓上至市局領導, 下至普通警員,又有了一個新的認識。
他是,完全不在乎人命的。
光這一點,就沒有人能比得過他。
經過彈道檢測, 那名持槍在快餐店殺人的歹徒,和昨天晚上殺掉那個煎餅果子攤老闆的是同一個人。
後來透過詢問醒來後的受傷店員,知道用槍殺手不是一進門就射擊,而是坐下來點了一份餐,吃完後才動的手。技術科的人在那家快餐店的一個紙杯上提取了一枚指紋,透過與資料庫比對,發現這居然是一位潛逃多年的通緝犯。
警方馬上發布全城通緝令。
雖然不知道那人是怎麼將這些風格不同的殺手聚集在自己手下,並讓他們聽命行事的,但他們既然敢來作案,想來也應該做好落網的準備——畢竟,雖然被迫與犯罪分子玩這種荒誕遊戲,全城警力也不是吃素的。
其實再換個思路一想,不要看做是什麼遊戲,就是正常的兇手作案,警方破案就可以了。這麼一想,心氣頓時通暢許多。
事實上,除了個別的人,其他辦案人員根本不知道有關遊戲的事。他們接到的通知是,丹藤市湧入一批殺手,開始無原則無底線地殺人。他們的任務,就是盡快將這些人抓起來。
——至於背後是否有人操控,把整個丹藤市當成一個遊樂場,那就並不是他們所能知道的事情了。
——
開車撞人的案子幾乎沒有任何線索,因為是老區,附近的路也沒有攝像頭,那個時間點,連目擊者都沒有。史柯甚至一度懷疑,這或許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和那人所謂的遊戲沒有關系
——畢竟,根據遊戲規制,有幾張狼人牌,即幾名殺手,村民陣營是不可能知道的。
而發現孩子屍體的,還是等了許久不見自家孩子回來,出去尋人的媽媽。
看到孩子屍體的那一刻,那個母親頓時就崩潰了。
莊笙在案發地走了一圈,沒有發現緊急剎車的痕跡。而從孩子撞飛的距離來看,應該是輛中型車,司機當時開車的速度很快——甚至有可能在發現那個孩子時,不僅沒減速,反而還加速了。
那孩子出門的時間大概是八點十分左右,孩子媽媽去找他是在八點四十分左右。在這半個小時的時間裡,調取周邊所有能找到的監控,找出在這個時間段出現的車子。
透過這種方式,或許可以找到那輛肇事車。
“可以發動群眾,像這種撞了人就跑的肇事者,是非常招人恨的,尤其出事的還是一個孩子。把這件事發到網上,發動廣大人民群眾找出那輛車子。”許解看到過那個出事孩子的母親,不僅自己被強烈悔意啃噬,還要遭受來自親人的責難。
“他還是一個孩子,為什麼要讓他出去買東西?你自己沒手沒腳嗎?”
“白天都還算了,竟然晚上讓個孩子單獨出門,你是怎麼做媽媽的?”
“是不是沒腦子,就那麼一下,停火自己出去買又能怎麼樣?幹嘛大晚上還讓個孩子出門,在小區裡也就算了,還要過馬路——現在哭,哭死又有什麼用!”
那個媽媽精神狀態都已經恍惚了,抱著自己孩子的書包,雙眼發直,嘴裡不停地念叨著:
“是我的錯,都怪我,如果我不叫他去買東西就好了。”
“怪我,是我的錯……”
許解看在眼裡,覺得心裡堵著一口氣,都不知道那口氣該向誰發。死者不可複生,只能盡快找到兇手,也算還孩子一個公道——只是,車雖然是兇手開的,幕後卻又另有其人,這複雜如一團亂麻,許解已經放棄理清了。
他一邊說著話,一邊在網上發布這起交通事故。他跟交通部門的同事合作,找了半天監控錄相,排查出了三輛車子,可惜都因為夜晚天黑的原因看不清車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