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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氏在容大太太朱氏和楊氏跟前沒走上兩個回合便以慘敗收場,只能維持僅有的自尊,做出不屑一顧的神情,勉強將她二人打發走,代價是三天後當面交割容氏的嫁妝。
等人一走,馮氏氣的咬牙切齒,對身邊的陪嫁婆子道:“我就是貪了又怎麼樣?養著個病秧子不得花錢嗎?他哪日不得花錢?那些藥材又豈是天風刮來的?光指望著公中那點兒銀子,夠他吃還是夠他喝了?”
陪嫁婆子只能陪著小心勸她:“這東西就是個燙手山芋,早些交出去也好。”說時朝著周琳琅住的方向一努下巴:“那也不是個省心的,太太何必跟她一般見識?”
馮氏惱恨道:“不早不晚,偏這個時候,倒像是我怕了她一樣。”
不怕又能怎樣?那就是個滾刀肉,連老爺都沒法兒,告狀他也不替自己做主,馮氏無比的挫敗。
那婆子道:“太太何必氣?三姑娘眼瞅著就要及笈了,不如早些打發出門的好。”趁著這個時候把嫁妝交割出去,將來周琳琅要出嫁,嫁妝多少都跟她再沒關系。
“我才不管,好了壞了都落我一身不是。”
那婆子道:“太太是繼母,自是不好擔這責任,可就算太太不管,難不成老爺也不管?與其等到旁人借機又攛掇生事,不如早些提醒老爺一聲兒。女大不中留,留來留去反成仇。”
這回馮氏倒學乖了,沒想著第一時間向周瑧告狀,因為告也沒用,周琳琅是個滾刀肉,周瑧又好名聲,再恨再氣不可能動手把周琳琅打死,尋常的懲罰又耐何不了周琳琅,回回生氣受傷的都是自己。時候長了,周瑧也煩,連帶著遷怒自己,實在得不償失。
但是這婆子的話倒是提醒了馮氏,周琳琅年紀不小了,既然她在這家裡不安分,那就打發出去。
馮氏恨恨的想:甭管你在孃家多囂張,一旦嫁了出去,上有幾重婆婆,下有小叔小姑,沒一個省油的燈,哪管你是天仙呢,也能給你折磨得不人不鬼。
馮氏心裡暗自思量:嫁到哪家去好呢?
這婆子見馮氏聽進去了,便建議道:“不是說大姑太太有和周家結親的意思麼?”
馮氏不屑的哼了聲,道:“你當她會相中周琳琅?”
“姑太太相不相中倒不打緊,只要兩位爺,不拘哪一個,相中三姑娘即可。”
馮氏眼睛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