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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制,也有類似於現代總裝備部這樣地專業機構,主管、掌製造軍器,造刀、槍、劍、戟、鞭、斧、盔、甲、弓、矢等軍用器械以及火銃、火炮的,但卻是分為兩個部門,分別是兵仗局和軍器局。
而此番輜重營中地這五百副大型弓弩以及五百杆三眼銃,便是來自於軍器局系統地山西布政使司所屬雜造局,而且是由雜造局副使親自秘密押送至忻州來交付給張建東的。
事實上,明朝國家正式的軍隊總裝備部,理論上應該就是這個隸屬於工部地軍器局,職責上專司負責打製冷兵器以及鑄造各式火器,而且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管所在衛所的兵器修造。
其實要說軍器局和地方上的雜造局地關系,有些類似於現代地一些中央部委與地方行局的關系:屬於同一個系統,但是地方的行局由地方代管,人事權方面中央部委有一些影響,但主要還是依託在地方。
這個比如說是國家商務部與地方商務局的關系。
至於兵仗局,則是明朝宦官機構中所謂地“二十四衙門”之一,理論上只是屬於皇家地私産、只服務於皇帝一大家子的。
兵仗局的職能,除與工部地軍器局重疊的部分之外,主要的職司便是負責宮中零用的鐵鎖、針剪以及法事所用鐘鼓等,並所屬有火藥司,專門製作火炮、火槍、以及火藥。
這種關系也可以用現代共和國地黨、政兩套班子的現狀來理解。
在現代共和國的政府體系之外,還有一套極其完備地黨委的職能部門,而且很多黨、政機構都是擁有相同地職能,並且理論上是由“黨指揮一切”的。
不過,關於黨委系統和政府部門地職權、職能,在不同的時期有著不同地分割,基本上長則十幾年,短則三、五年便有所調整,是以也不好那麼詳盡地做出解釋。
二十四衙門包括有十二監、四司、八局,按照原來的規定,這二十四衙門主要只是在皇帝周圍服役、為其生活服務的部門。
但事實上,明代中後期的宦官已經發展成為極其重要的政治勢力,不但掌管了宮廷內有關飲食起居的一般事務,後期還控制了全國的軍政要務,宦官除在內廷任職之外,還能出任各種外差使職。
相對而言,在對於自身地機構體系建設與掌控方面,二十四衙門地太監做的比朝廷地那些文官、武將們可都強的要太多了。
以兵仗局為例,它也有一些下屬機構,但它們之間地關系,卻是就象現代地電業局,完全地屬於直屬行局,與對方政府是沒有任何關系的,只在這一點上,軍器局與之便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語。
事實上,到了明朝中後期的時候,工部地軍器局便已經是名存實亡,和遍佈全國各地的大大小小地雜造局一樣,要人沒人、要錢沒錢,除了做一些修修補補的活計之外,已經很少能有什麼大的作為了。
而此次事情地詭異之處便也正是在這裡。
按照近年來地俗規,這新的兵器、火器等,通常都是由兵仗局直接劃撥的,地方上的雜造局不要說是打造大型弓弩這種“高精尖”地高科技産品,就是維修一般地兵器、火器都是要量力而行的。
不過,此次山西布政使司所屬雜造局地這位副使,卻是一應地關牒手續齊備,對這批弓弩也只說是兵仗局委託代轉,其他的卻一概推做不知,更是讓張建東為之狐疑良久的。
別的姑且不論,作為一名基層武將,張建東對於兵仗局地這些公公們那實在是太為瞭解了,不要說是會有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就是正規撥付下來地兵器,如果不給公公們遞足了紅包,你都是休想能拉走一根鐵釘的。
事實上,等到了崇禎時代地末期之時,朝廷已經幾近於破産,作為皇帝的崇禎更是窮的連龍袍上都打著補丁。
在那個時期,兵仗局的兵器已經是根本不會下撥了,沒有真金白銀,什麼人也休想從那些太監們的手中拿走一根木杆!
而最讓張建東此刻心中惶然的,除這些軍械之外,便是那二十萬兩紋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