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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知秋枕著自己的雙手躺在一條溝壟上,看著天上的雲朵兒風馳電掣地變換著白雲蒼狗的把戲,感覺卻是如夢似幻。
此刻時值晚秋,張知秋所躺的地方應該是一塊正值休耕的閑地,各種不知名的雜草高過人膝,此刻卻是被他就地按倒,做了自己的墊背草床。
雖然還是正值正午,但卻已然是一派天高雲淡、草木蕭瑟的初冬景象,淡淡地陽光在呼嘯的秋風中,也早已是被將僅存的些許暖意捋掠殆盡。
張知秋上身穿著一件帶領的長袖t恤衫,下身是一件樣式普通的休閑褲,顏色則統一是一種深沉地土黃色,儼然還是一身套裝。
不過,倘若走近了看時卻可發現,張知秋地這身貌似尋常的“套裝”,其質地卻是極其地特殊,就是稱之為“特立獨行”也遠不足以形容那份莫明的怪異。
這一身衣服,所用的是一種非常特殊的材質,一般而言,人們會稱之為“麻布”,更準確一些,應該叫做“麻袋布”,因為它通常也只會被用來製作麻袋。
張知秋的這一身服飾,在現代的某個小城中會被認為是“神經病”,如果是身處某個大都市,則可能會被視之為“行為藝術”。
但是在眼下的這個地方,張知秋卻是被華麗麗地無視了,雖然對他的衣飾樣式感到有些特別,但卻沒有什麼人感到有什麼奇怪。
在這個地方,所有知道張知秋此人的也都還知道,他的這身衣服本來就是用兩條麻袋所改制的,而且也只能是做的這麼地別扭。
以當代的服飾標準,即便是兩條麻袋的面料,那也是遠遠不夠做一身得體地服飾的,張知秋能夠做到眼下的這個樣子,就也已然是讓所有人都對他刮目相看了。
眼下張知秋所處的這個地方,已經是山西省忻州的邊界處,過了前邊的小樹林子,再往北就算是大同府的地界了。
此刻的時間,是大明崇禎三年十月初四,按張知秋所熟悉的公元紀年計,是一六三零年十月九日,星期六。
這是張知秋來到這個時代的第三天。
同時,這也還是張知秋“重回現代”的第五天。
五天之前,張知秋是在一塊熟悉的草地上醒過來的,在時至今日的這些日子裡,他都始終沒有搞清楚,自己究竟是在做夢,還是在做一個“夢中夢”。
在張知秋的記憶中,自己已經曾經在那塊草地上“醒過來”一回了,並且還清清楚楚地記著之後一個多月內所發生地許許多多的事情。
當然,這“一個多月”,是以張知秋在現代所度過的時間為基準的,因為在有些經歷中,哪裡所度過的時間與現代並不同步。
事實上,在那些緊張而充實的日子裡,張知秋一直都認為那是自己所“真實”度過的每一個日子。
但是,這一切在五天前卻是被改變了!
五天之前,當張知秋熟悉地從北京朝陽區杜仲公園的草坪上爬起來的時候,腦海中清晰地塞滿著之後自己所“曾經馬上要做過”地每一件事情。
就是從那一刻起,張知秋感到自己如呆似傻的如夢如幻起來。
在張知秋原本的記憶中,自己是在國慶假期期間與父母一起赴京的火車途中開始倒黴的。
在硬臥車廂地上鋪睡的昏天黑地的張知秋,只來得及留下眼前一片白光的印象之後,便被從火車上消失了。
事後張知秋進行過查證,自己一家人所乘坐的那趟火車是正點、安全地抵京的,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地意外。
張知秋是於那起“莫須有”的火車事故後的第二天發現自己獨自躺在這塊草坪上的,從此張知秋便再沒有見到自己的父母,而他隨後也一直都在為找到自己的父母而勞碌奔波著。
直到……五天前。
對於這個對於自己如此重要的地方,張知秋記憶中自己曾經來過不下數十次,而他這時也震驚地發現,自己醒來時所躺的位置,與記憶中的那次一模一樣!
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張知秋輕而易舉地便驗證了自己的那些“記憶”,但他同時也驚恐地發現,自己所做的事情,與“記憶中”所經歷的竟然是一模一樣!
在那些關於未來的記憶中,會有許多幸福與溫馨,也將有許多遺憾與痛苦,而張知秋所記得的最後一幕場景是,自己在不知名的地域與不知名的敵人在激戰,然後自己被打的爆體而滅!
不知是否是因為這個“曾經地戰鬥”讓自己所受到的傷害太重的緣故,張知秋發現在後期有許多記憶都並不能夠連貫起來,而是一些零散地碎片。
具體到那次對於自己至關重要的戰鬥,張知秋“記憶”中不但沒有起因,就連任何相關的記憶也是一片地空白。
事實上,對於張知秋來說,比較完整的記憶,僅僅只是截止到自己在北京某個小區的一次匪夷所思地戰鬥後便為止了。
在此之後的其他記憶,便再不複之前的連貫與清晰,變得模糊與含混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