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曲軍上課聽講,下課寫作業,回家後忙於《一年級大個子二年級小個子》的“翻譯創作”,這部作品全書8萬字,哪怕不動腦子的當個搬運工,寫字也能累得手抽筋。
當然了,真正的翻譯家不會像曲軍這樣趕工,一部8萬字的作品搞上兩個月三個月的很正常,對他們來說,文學翻譯是基於原著的“再創作”,必須精雕細琢,務求嚴謹。
曲軍卻只求短平快。
八十年代早期,是文學翻譯野蠻生長的黃金年代,一方面市場需求極其龐大,大多數家庭還買不起電視機,也沒有後世的電腦和手機,年輕人玩不起別的愛好,一茬一茬的變成文學青年,或者附庸風雅的偽文學青年,隨便拉出來一本外國文學翻譯雜誌,每期都有幾十萬的銷量,堪稱這個年代的“頂流明星”。
另一方面在這個時期,文學翻譯的環境非常寬鬆,社會上有很多人覺得外國的月亮更圓一些,華夏的本土作家必須在國外獲得一個三流四流的文學獎,才能在國內出頭,外國作家卻自帶高大上的光環,如果得過諾獎或者諾獎提名的外國著名作家,絕對被當成大文豪來崇拜,翻譯他們的作品,很容易投稿發表或者出版實體書。
另外在八十年代早期,華夏還沒有版權法,沒有版權局,也沒有加入《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在版權、智慧財產權和技術專利這一塊,華夏實行的是另一套遊戲規則,版權之類東西都屬於國家,不應該被某個人私自佔有,更不應該用來賺錢牟利,外國作家的文學作品既然已經公開發表,也是屬於全人類共同擁有的精神財富。
簡單一句話,規則不同,觀念不同,時代不同……
現在根本沒有“盜版”這個概念,翻譯外國文學作品不需要取得原著作者的同意,也不需要分給他版權費。
無論在道德層面和法律層面,都無可指摘。
這是一片藍的發黑的藍海,前途和錢途一片光明,不好好的參與一下,對不起腦袋裡的隨身圖書館。
曲軍一直奮戰到星期天晚上,用掉了幾本稿紙,終於完成整本的《一年級大個子二年級小個子》,其間很小心的沒有被父母發現,寫完的稿子都放進抽屜裡鎖好,免得給自己找麻煩。
但是曲峰和他住一個屋,實在避不開,被他發現了這個秘密。
“寫什麼呢?這兩天看你一個勁的寫。”
“寫小說。”曲軍言簡意賅,不想說太多。
“寫小說?寫小說你應該向我請教啊。”
曲峰卻來了興趣,從靠著的床頭直起身來:“我初一就寫過一本小說,書名《五俠七義》,主人公和我一樣叫曲峰,其他人物也是我們班的同學,對了,這本書裡面還有你呢,不過4歲的時候就被邪派魔頭殺掉了,後來我給你報仇,把魔頭一家殺得雞犬不留……”
曲軍停下筆,轉身看著曲峰問道:“我才4歲,邪派魔頭為什麼要殺我?”
“要不然他是邪派魔頭呢?壞人殺好人還要理由嗎?”
曲峰露出“你連這個都不懂還寫個球的小說”的鄙視表情,重新往床頭上一靠,又舉起手中的《環球文學》雜誌:“寫小說不是那麼容易的,好好學習考大學才是正路,不過你放心,我不會打你的小報告,反正咱爸咱媽都沒有讀書的遺傳細胞,你考不上大學,當工人也是一輩子的鐵飯碗。”
在曲峰想來,曲軍寫小說就是一時的心血來潮,用後世的話說就是中二病發作,三分鐘熱度後,很快就會放棄不切實際的幻想,不用大驚小怪的當成一回事……
夜色深沉,曲峰已經睡著了。
曲軍把手稿仔細檢查了兩遍,確認沒有錯別字,裝進一個牛皮紙信封粘好封口,從抽屜裡拿出一個藏壓歲錢的塑膠皮日記本,取出五毛錢。
平信只要8分錢郵票,但是8萬字的稿子肯定大大的超重,而且還要寄掛號信,五毛錢不知道夠不夠,曲軍又拿出兩張一毛的紙幣。
哎呦,竟然有一張品相不錯的“紅一角”,這個肯定不能用掉,收起來再換一張。
“紅一角”紙幣在十年特殊時期被大量的回收銷燬,物以稀為貴,後世裡成為錢幣收藏界的珍品,雖然沒有大名鼎鼎的80版猴票值錢,也升值了幾萬倍。
隨隨便便就能碰到一張“紅一角”,讓曲軍不由得感慨,對重生者來說八十年代簡直遍地都是寶,賺錢的機會不要太多,唯一有點難度的,只是怎麼掙第一桶金。
投稿《一年級大個子二年級小個子》,算不上第一桶金,充其量只是掙個買桶的錢。
看看時間,離12點還有一陣子,曲軍調出腦海中的《中學英語常用單詞和短語》,對照晚上9點後才屬於自己的英語小詞典,逐字逐條的認真研讀。
這兩天忙著“翻譯創作”,沒有太多的時間刷這本書,但是因為找對了方法,獲得經驗值的速度並沒有變慢。
現在的問題是蔣國秀的羊毛快薅不動了,要麼找個水平更高的老師,要麼找幾本水平更高的參考書,再買一本大部頭的英漢辭典……這本英語小詞典實在不夠給力,聊勝於無罷了,曲軍拿著它刷《中學英語常用單詞和短語》,更多的是靠“書讀百遍其義自見”的方法獲得經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