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怕哦了一聲:“想到個好名字,《沒時間》。”
龍小樂再次陷入沉默中,沉默了好一會兒說:“老子決定了,再次把你踢出局。”
張怕抗議道:“鬧著玩下死手,就沒你這樣的。”
龍小樂說:“給你十分鐘。”
張怕嘿嘿一笑:“用不到十分鐘那麼多,一分鐘就夠了。”
龍小樂:“六十、五十九、五十八……”
“《逐夢》。”張怕喊道。
龍小樂不數數了,氣道:“上次《逐愛》,這次《逐夢》,下次逐什麼?”
“逐什麼都行。”張怕很不負責的回道。
“不用你了。”龍小樂結束通話電話。
盡管電話裡響起盲音,張怕還是對著手機大聲說:“你說的啊,就這麼定了。”然後心安理得的把這件事情丟到腦後,很快活的繼續吃飯。
事實證明,龍小樂確實是被豐樂逼跑的。
不知道大美女說了什麼,或是想要得到什麼,讓龍小樂不敢接招。更主要的,龍小樂不知道豐樂是不是知道他的真實身份、是不是知道他很有錢?
這是最俗最俗的一件事,可只有俗事才能看出人心。
張怕這面剛剛吃好午飯,豐樂打來電話,就一句話:“你跟我說實話,龍小樂是不是有別的女人了?”
張怕斬釘截鐵的回道:“不可能!他能喜歡男人,也不可能再喜歡一個女人。”
“什麼意思?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豐樂聽出毛病。
張怕開始圓這句話:“我是說,他沒有喜歡別的女人。”
豐樂說:“不對,你剛才說的是,不可能再喜歡一個女人,是什麼意思?”
張怕想了想:“我說過麼?記不住了。”跟著又說:“咋的,你動心了?以前可是沒見你給我打電話。”
豐,忽然結束通話。
有了龍小樂和豐樂的故事做對比,張怕甚是佩服自己:就我這眼光,隨便一找就是劉小美那樣出塵的美女,說明我真有本事。
在這一天,還有件有本事的事情發生,房産公司主動給他打電話,說是商量一下拆遷合同。
張怕說:“你們上次不是說公司有規定,只能按規定去做,沒得商量麼。”
打電話的員工笑著說話:“是按規定,必須要按規定,這個是對的,不過,有些事情是可以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的。”
張怕有些不明白:“什麼意思?”
“您現在有時間麼?咱可以面談。”那員工說:“您能來辦公室一趟麼?拆遷辦公室,就在道口。”
張怕說:“我知道你們的辦公室在哪,可是沒時間,我是一個老師,教孩子才是我最應該做的事情,我要愛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