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自首、立功、從犯、初犯、偶犯,如認罪態度好、悔罪態度好,如積極賠償受害人等等。然而,對於一些起訴罪名不當或有爭議的案件,迷信於公訴機關業務能力,而不作深入研究和辯護,這是一種對被告人極不負責任的態度和做法,可以說是一種律師職業領域裡的‘翫忽職守’,這是做專業刑辯律師的大忌。這些杜教授應該已經教過你們了,接下來我要講一起被控職務侵佔案。”
盛彼岸隨身帶著電腦,這個案子很經典,所以被她存在電腦裡,她開啟電腦,用ppt投射在了黑板上,一群學生都抬著頭專心致志地看著投影。
“這是我同事參與訴訟的一起案件,是經濟犯罪,很經典,給你們當做一個例子來講。前年六月至十二月六個月,被告人孫某在我市某化工公司擔任業務員,利用職務之便將收回的十九萬業務款用作於股票投資,因投資失敗,資金分厘無回。公司發現這一問題,找孫某瞭解情況。孫某對其挪用公司業務款供認不諱,於當月月底就起挪用款項給公司出具確認書,承諾儘快還款。此後,孫某離開所在公司,因無能力歸還所挪用的資金。去年三月初,孫某到市工作,將手機號換成市號碼,與公司失去聯絡。去年八月,公司聯絡不上孫某到公安機關報案。立案後警方立即將孫某列為網上通緝犯。去年年底,孫某被市警方抓獲並移交給我市警方,警方以涉嫌職務侵佔犯罪將孫某拘留。”
盛彼岸目光凌厲,帶著一絲在法庭上的從容自得,彷彿這就是她的戰場。自信滿滿。
“其家屬在其被拘留後,即與她取得聯絡,委託她在偵查階段為孫某提供法律幫助並在此階段擔任孫某的辯護人。在接受委託後及時會見孫某,瞭解到他自始至終未故意侵佔公司業務款,只是一種挪用行為,於是向公安機關提出觀點,即孫某行為應屬於挪用資金。公安辦案人員堅持認為,雖為挪用資金,因至今未歸還挪用資金,便定為職務侵佔。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在檢察院閱卷時,與檢察院的辦案人員進行溝通,堅持認為孫某的行為系挪用資金,不構成職務侵佔。檢察院的辦案人員稱,其內部對該案定性也存有不同意見,正在抓緊研究討論,並將與法院進行溝通。
很遺憾,該案還是被以職務侵佔罪名起訴到法院。作為辯護律師,她也曾困惑,既然公安機關以職務侵佔罪偵查並移送審查起訴,既然檢察院經過討論研究,又和法院溝通後,還是以職務侵佔罪名起訴,堅持是對是錯、會不會有效果?如果將辯護重點放在對罪名的變更上,一旦失敗,會不會影響孫某的量刑?
在此過程中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有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案發後,人民檢察院起訴前不退還,依照《決定》第十條規定定罪處罰’,第十條的規定是‘公司董事、監事或者職工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佔本公司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禁;數額巨大,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這應該就是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為在檢察院起訴前不退還就構成職務侵佔的法律依據。在看到這樣的規定後,很沮喪,感覺認定孫某構成挪用資金罪的底氣越來越不足。”
盛彼岸停了下來,“說到這裡,我想問問你們,你們覺得,這個案件怎麼應該來判才合理呢?”
學生們熱情搞張,一隻隻手伸在了半空中,盛彼岸點了個坐在前面的女孩子。
“雖說孫某本人未故意挪用,這種行為不告知上級而直到被發現才爆出,這便讓人有些疑慮。更何況,孫某至市打工賺錢,若是為歸還,應該早早聯絡公司,也就不會發生接下來的事情。既然法律、法院都如此認為,孫某應該被判以職務侵佔。”
盛彼岸笑笑,沒給出自己的觀點,“還有人要說嗎?”
教室裡頓時安安靜靜,看樣子,都是同意了她的觀點啊!
“經過一段時間的研究討論,決定以職務侵佔罪按從輕、減輕給孫某辯護。直到開庭的前一天,因仍認為孫某在主觀上並未故意侵佔公司業務款,怎麼能夠構成職務侵佔罪呢?僅僅依據一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可以認定?又將案卷翻閱一遍,無論如何也看不出孫某在主觀上有侵佔公司業務款的故意,再次肯定這點後,開始研究相關的法律規定,透過查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若干規定》,發現該規定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司法解釋在頒佈新法律,或在原法律修改、廢止,或制定新司法解釋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在1995年頒佈,因此其應當在1997年我國刑法修改後失去法律效力,也就是說,法院不能再依據這樣的規定審理案件。
當天晚上,她和共同辦理此案的另一位律師決定以挪用資金罪為孫某辯護,為此全面改寫辯護詞。第二天開庭,在發表完辯護意見後,就本案適用罪名問題與公訴人展開激烈的辯論。最終,法院採納她全部辯護意見,以挪用資金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六年。
如果不認真地研究本案的事實與法律,受公安機關和公訴機關的誤導,或迷信公安機關或公訴機關的業務水平,以職務侵佔罪為孫某做罪輕辯護,法院也許真的會以職務侵佔罪進行判決。如此,孫某將背上較重的和錯誤的罪名,其合法權益就會受到侵害,這種侵害是由被辯護律師和公、檢、法機關共同施加。”
喜歡彼岸花開,時正盛請大家收藏:()彼岸花開,時正盛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